生活報1月20日訊 互聯網的商業化給消費者帶來方便,也增加了消費風險。19日,哈爾濱市工商局網絡分局發布2011網絡重點案件,涉及網上銷售假冒產品、網絡非法充值等案件60餘起,涉案金額達300多萬元。
非法充值涉案千餘萬
從2009年開始,五常來哈人員溫某租用哈西大街西城麗景小區一民宅,在既沒有取得電信部門任何授權又沒有辦理工商執照的情況下,以黑龍江全通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在網上采用定額充值、空中充值等方式,為移動、聯通、電信用戶充值,並建立了8個QQ群發展下家。截至2011年6月,共發展加盟商193家,收取加盟費1.2萬元,充值總額達到1828萬餘元,執法人員依法沒收了溫某的經營工具,並對其實施了罰款處罰。
民宅裡公然賣手機
2011年,哈市市民程某租用中財雅典城一民宅,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從外地購進雷薩手機620臺,通過網絡銷售,總計銷售500臺,獲利14500元,工商部門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熱賣冬蟲夏草補品
哈市市民李某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情況下發布廣告,吸引消費者到網店和其設在盟利觀邸的門店購買來歷不明的冬蟲夏草等補品,涉案金額50多萬元。目前,此案已移交給公安機關。
揭開“假郎酒迷局”
2011年11月,有人在網上銷售郎酒、瀘州老窖,價格同比低近50%。經查,該店位於大新街,名為新大寶食品銷售部。在廠家打假人員的配合下,執法人員沒收假郎酒240箱、假瀘州老窖304箱,並處罰款。
網店裡賣貼牌手機
2011年,執法人員發現彬彬數碼、高笑數碼、新叡通訊通過淘寶網購進沒有中文標識和進網許可證的假“三星”、“多普達”、“苹果”等手機販賣,涉案金額6萬多元,依法對其沒收並處罰款。
冒用標識銷售配件
2011年8月,旭通汽車配件經銷部、海豐盛業商貿有限公司冒用日產汽車標識,在網上和店內虛假宣傳銷售汽車配件,誤導消費者,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後責令其整改,並處1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