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30日訊 為了給外地來哈的朋友預訂房間,冰城市民徐先生按照賓館要求交了1000元訂金,他拿到房卡後到樓上看房間,發現房間內有霉味和煙味,便立即要求退房。賓館卻取了徐先生從拿到房卡到要求退房中間24分鍾的房費,共計278元。25日,徐先生將此事投訴到哈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
徐先生說,他的朋友准備在25日(大年初三)晚上從山西飛到哈爾濱,25日下午,他來到苹果假日酒店新陽路店,准備預訂兩間標價為599元的套房。『我當時想看房間,賓館服務員說,現在房間內有人,一會就能離開,讓我先交1000元訂金。』
交了錢後,徐先生在樓下等了幾分鍾,房間內的客人離開,他拿到房卡後到八樓看房,結果發現房間內有很大的霉味和煙味。『我一看環境不是太好,當即就下樓向前臺服務員要求退房。』
徐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提出退房要求後,賓館服務員在電腦上操作之後告訴他『消費了278元錢』。『我當時就懵了,都沒入住,怎麼產生的費用?服務員說我預訂房間後退房,影響了賓館的入住,從我拿到房卡到退房一共用了24分鍾,按照賓館規定,一個房間要收139元錢,一共是278元,隨後給我開了發票,將剩餘的押金退給我。』徐先生非常生氣,當即向哈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投訴。
29日,哈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主任辛棟和調解員劉喜斌與徐先生一起來到苹果假日酒店新陽路店,現場為消費者維權。辛棟說,賓館在消費者未看房的情況下先收取了1000元訂金,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商家應該全額退款。經過調解,酒店的王經理向徐先生賠禮道歉,並達成書面協議,退還收取的278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