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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去年發生惡犬傷人事件3.73萬起 新法規4月1日實施
2012-02-02 09:12:23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晨報  作者:李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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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2日訊 佳木斯市68歲的趙先生被藏獒咬傷一事,大型烈性犬咬人事件再一次擺在人們面前,誰來管管這些大型狗?小區的大型狗到底該怎麼管?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采訪了相關部門。針對日漸猖獗的狗患問題,哈市人大也制定了新的《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並將於4月1日正式實施。

  大狗傷人屢見不鮮

  2011年7月1日6時許,哈爾濱市道外區黎華小區內發生驚心一幕,3條凶猛的藏獒從未上鎖的鐵門內躥出,將市民唐曉明小腿肚上的肉撕掉吞食,並咬傷另外5名市民。

  藏獒咬傷男子後,又向人群撲來,一位老太太被藏獒撲倒,幾個路人紛紛扔磚頭打狗救人。

  2011年8月25日上午,宏偉路居民王先生一家三口上街,一條大狼狗突然躥出來衝著其妻子和孩子撲過去,他趕緊擋在前面,大狼狗一口咬住了他的腿,他猛地甩了一下,褲子被撕破,膝蓋下部的皮膚被咬破,好在沒有咬實。王先生說,當時要被咬到膝蓋,還不給咬碎了。

  2009年6月12日,哈爾濱市道外區三棵樹附近居民韓守用老人被一條大狗咬傷後住院。據老人回憶,將他撲倒的大狗“渾身是黃黑毛,大耳朵、長著大大的獅子頭,張開大嘴後比人的頭還大”。一些對狗比較了解的親友根據老人的描述認為傷人狗很可能是藏獒。

  傷人數量逐年遞增

  隨著惡狗傷人事件頻發,“狗患”問題逐漸成為社會公害。

  “7月份,狗傷門診897例;8月份,狗傷門診1022例……”2011年哈市疾控中心門診的登記本上記錄的數據觸目驚心。

  哈市一年到底有多少人被狗咬傷?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哈市狗患相當嚴重。哈爾濱市疾控中心提供的數字顯示,哈市2011年發生萬餘起惡犬傷人事件,僅市疾控中心預防保健門診處理的被狗咬傷者就達8000餘人。6月該中心接診被狗咬傷的人數為1482人,日均50人因被狗咬傷前來就診。

  據了解,2007年哈爾濱市發生惡犬傷人事件為3.01萬起,2008年達3.2萬起,2009年昇至3.4萬起,2010年3.57萬起,2011年3.73萬起,呈增長趨勢。在哈市疾控中心接診的患者中,年齡最小的僅十幾個月大。遭狗襲擊的市民,輕則被小狗咬破皮膚從而留下牙痕,重則被大型犬從腦門傷到下巴,傷口縫了10多針。隨著市民飼養大型犬數量逐年增多,哈市近年來被狗咬成嚴重穿透傷害的病例也逐年增多,哈市疾控中心被大型犬咬傷的就診人數已佔到門診量的10%。

  記者隨後在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犬類管理所了解到,2011年,管理所接到的有關大型犬的投訴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成多。


 

  城市如何應對狗患

  在狗咬人事件發生後,城市限制養犬問題再次進入公眾視線,如何根治狗咬人事件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

  時下,養狗的家庭越來越多,其中很多養犬者的目的是為了排解寂寞,尋求寄托。市民李女士表示,退休後自己一個人賦閑在家,孩子畢業後去了外地工作,為了排遣孤單自己就養了一只狗做伴,慢慢就和狗有了相依為命的親情。平時感覺孤單了還可以和狗“聊聊天”。

  67歲的張大爺語出驚人,他說“狗就是我的兒子”。自從老伴去世、兒子出國後,他就與愛犬“妞妞”相依為命,無論去哪兒做什麼他都會把“妞妞”帶上,否則心裡面就會很空。

  但很多市民反映,城市裡狗咬人的新聞不斷,已嚴重威脅到市民的人身安全,必須盡快制止“狗禍”。

  市民李女士說,自己所居住的小區內,一些居民養了烈性大狗,對周邊居民造成了威脅,業主對此提出反對,卻無濟於事,有關部門不是說難管,就是說管不了。

  家住黎明小區的孫女士說,晚上外出散步經常能看見有小區居民領著半人高的大狗遛彎,這些狗大多在家憋了一天,出來後上躥下跳,讓人看著害怕,難以安心散步和活動。

  黑龍江省社科院研究員程遙表示,市民有養狗的自由,但其他人也有不受你養狗乾擾的權利。治理狗患不是簡單地“打狗”,除加強法律制約外,關鍵還在於引導市民提高素質,增強公德意識,文明養狗,看護好狗。要充分意識到權利與責任的對等,考慮不養犬人的利益。

  新法規4月1日實施

  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是一直以來“狗禍”不斷的源頭。藏獒咬人事件引起了哈市重視,隨著養犬形勢的變化,1996年制定的《哈爾濱市限制養犬規定》已不能滿足目前養犬管理的需要,為此,2011年11月,哈市人大出臺了犬類管理的新法規,解決養犬帶來的社會問題,備受市民關注的《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條例施行後,居民正在飼養而又被條例列為禁養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如何處理,成為市民新的關注焦點。記者針對這一問題對哈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室相關負責人進行了采訪。

  據介紹,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居民養犬,每戶限養一只,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犬品種的目錄,由公安機關會同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定,並向社會公布。目前,居民現有的大型犬和烈性犬處理辦法還在制定中,但初步確定,居民正在飼養的性格較為溫馴的大型犬,將允許居民繼續養,直至其自然死亡。烈性犬將嚴格禁止市區居民飼養,有條件的居民可將烈性犬送至非限養區域寄養,或送至政府成立的犬只留檢機構處理。條例施行後,逾期不進行處理的,相關部門將采取強制手段。

  從這部法規中不難看出,新條例與舊規定最大的區別是養犬管理理念的調整,也就是從以前的“禁、限”到現在的“管、疏”,降低了合法養狗的門檻,糾正了過去試圖以高收費遏制養狗數量上昇的錯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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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