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3日訊 一名保安伙同他人穿著警服,冒充警務人員對人詢問,借機搶劫。1月27日,冒充警察搶劫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哈市香坊幸福派出所抓獲歸案。
1月26日晚10時許,今年22歲的張學(化名)在哈市香坊區汲家店附近的一家臺球室裡玩球。突然,他感覺身後有人過來,並將他按倒。他回頭一看,原來是3名年約30歲的男子,其中兩人穿著警服。“我們是警察,跟我們走一趟!”其中一人出示警官證後,與其他2人將張學推拽出臺球室,塞進了一輛黑色無牌照的桑塔納轎車。
“你剛纔是不是吸毒了?”在車上,帶頭的警察問。張學搖了搖頭,警察告訴張學,有人舉報他吸毒,懷疑他身上有毒品。隨即,三人將張學身上的220元錢、銀行卡、手機及身份證全部拿走。“行了,你下車吧,我們要把你的身份證拿回公安局核對!”
張學討要錢及手機時,三名男子突然翻了臉:“沒讓你把毒品交出來就不錯了,還敢要東西?”隨即,三人在車上將張學一頓拳打,將他踹下車,揚長而去。此時,張學纔感覺三人並不是警察,遂報了案。
哈市香坊幸福派出所立即對此案展開調查。1月27日16時許,派出所副所長郭偉在轄區巡查時,發現了一輛沒掛牌照的黑色桑塔納轎車,與被害人張學描述的車輛十分相似。於是,郭偉馬上將車上的司機李某帶回派出所審查。經查,此人言詞閃爍,十分可疑,經被害人指認,他就是事發當晚穿著警服搶劫的犯罪嫌疑人。
據了解,今年29歲的李某是哈市某單位的保安,實施搶劫時,他穿的就是工作時的警服,出示的證件也是他的工作證,跟警官證的外形很相似。由於當時是黑天,被害人心中懼怕,沒有仔細看他的工作證,所以纔沒當場發現。據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多年前,他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付某。兩人雖不經常見面,但常在網絡上交流。一次,付某在網絡中閑談時稱自己手頭很緊,兩人於是有了搶劫的想法。後來,他們聽說外地有冒充警察搶劫的“成功經驗”,而李某又有警服,因此他們決定冒充警察。作案當日,付某也買了一套警服,又找來了他的另一個朋友入伙。據了解,李某有妻子還有一個1歲的孩子。
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緝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