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4日訊 2011年6月11日,大慶某休閑浴場內發生一起殺人案。
賈慶(化名)在包房內,用手掐住女按摩師祝婷(化名)頸部,致其窒息死亡。祝婷死後,賈慶又將她的黃金項鏈和一部苹果4代手機拿走。在賈慶逃亡至遼寧沈陽期間,被大慶警方抓捕歸案。
2月9日上午,這起殺人案在大慶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他在庭上受審,沒看到親人,有些沮喪
上午9時45分,法警押著面容蒼白的賈慶走進法庭。身高1米8左右的他,有些駝背,方臉,大眼睛。
當他戴著手銬腳鐐走上法庭時,先向旁聽席打量著,沒看到親人,有些沮喪。
被害人祝婷的家人也沒有到場,不用面對悲憤的目光,他松了口氣。而後,面無表情地走上被告席。
賈慶,無業,沒上過學,瓦匠。他說他不認識祝婷,案發當天,他們見了第一面。
據檢察官起訴書:2011年6月11日,在休閑浴場某房間內,賈慶要求祝婷提供特殊服務,雙方談好價錢後,祝婷要求他做安全措施,賈慶不同意,二人發生爭執,情急之下,賈慶用雙手掐住了祝婷的脖子。幾分鍾後,祝婷倒在床上不動,賈慶拿走了她的項鏈和手機,跳窗戶逃跑了。
檢察官提起訴訟: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告訴訟代理人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賈慶支付祝婷的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賈慶歪靠在椅子上,面色蒼白,一動不動。
他滿眼淚水,願捐出五髒六腑換錢,以作賠償
檢察官發問:“為什麼要殺害被害人?”
“我只是想掐暈她,沒想殺人。”
賈慶的辯護人發問:“跳窗戶逃跑時穿的是什麼?”
“穿的浴服,光腳跑的。”
“如果不想殺人,為什麼要掐被害人脖子?”
“我不知道這樣能把她掐死,只是想掐暈她。”
賈慶供述:“她不動了以後,我看她的金項鏈挺值錢,就順手拿走了,又怕她醒過來以後打電話報警,就拿走了她的手機。”
陷入痛苦的回憶中,賈慶低下頭,雙手緊搓著眉頭,眉頭有些泛紅了。
法官發問:“掐她脖子多長時間,用了多大力氣,她有什麼反應?”
“大概3分多鍾,我也不知道是多大力氣,她沒掙紮。”
檢察官出示了多種證據,賈慶均表示沒有異議。
最後,法官問賈慶還有什麼要說?
賈慶想了想說:“我的一次衝動讓兩家人都痛苦,現在就是腸子悔青也沒有用了,我能做的,就是盡我的能力給祝婷的家人多一些賠償;如果可以,我願意捐出五髒六腑,多籌些錢。爸媽,原諒你們這個不孝子吧……”他站起的身子有些顫抖,眼中含著淚水,卻強忍了回去,沒流下來。
法官宣布此案擇日宣判。賈慶被帶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