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16日訊 2月15日,記者從市棚廉辦獲悉,為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建設,從即日起全市企事業單位自建公租房試點工作啟動,凡是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無房職工在100人以上的企事業單位,都可以申請建設公租房試點項目,並將給予優惠政策。
據了解,此次有資格申請建設公租房的試點范圍包括,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就業無房職工人數較多的企業、大專院校、衛生醫療機構和科研院所、大的產業園區等企事業單位,在具備有本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單位或企業無房困難職工在100人以上等前提下,經省政府批准可以列為公租房建設的試點單位。有興趣在今年申請公租房試點建設的企事業單位,須在2月25日前上報到市棚廉辦,而在2013年以後年度建設的,須在前一年的3月30日前申報。
據悉,一旦列為試點單位,將在保障對象、建設標准、租金水平執行統一規定的前提下,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具體包括:經市、縣政府批准,可利用自用土地組織建設公租房,以劃撥方式提供供應用地,滿足本單位職工後,可向社會供應;可采取與租賃對象共同出資、共同持有產權方式建設公租房。租賃對象預交一定年限租金,作為公租房建設資金來源,按出資比例確定產權份額;試點單位建設的公租房可先租後售。承租人在取得“共有產權”證書或租賃滿5年後,經單位同意、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實批准,可申請購買。另外,申請自建公租房的企事業單位還可以享受一定的稅費減免。
2011年,作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新增內容,公租房建設進展順利。我市共新建、配建公租房計劃建設6130套,其中市本級6000套、林口縣130套,分別落實到江南公租房、春暉園西苑、春暉園東苑、曙光新城北側和蓮花公園對面5個項目中。在今年,我市將繼續加大公租房建設力度,計劃再建2000套公租房,同時,著手制定《牡丹江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完善公租房相關政策。所謂公共租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准,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的政策性保障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