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1日訊 身為超市保安的王某不僅不盡職盡責保護超市及業主的經營安全,反倒在超市盜竊業主的商品,近日,海倫市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被告人王某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偵查查明,王某在任海倫市華辰超市保安期間,於2011年12月21日11時許,以幫助經營銀首飾的業主陳哲往櫃臺裡擺放首飾為名,趁業主不注意,將部分銀首飾揣進自己的兜內,帶回家中。當日15時許,王某又用同樣的手段將業主陳哲的一些銀首飾拿回家中。晚上結賬時,業主陳哲發現櫃臺裡少了一些銀首飾,便向超市經理作了反映,經超市經理協調,調取了當天的監控錄像,發現是身為超市保安的王某所為。次日,超市經理找到王某,王某不得不承認了自己的盜竊行為,並將贓物全部返還給了業主陳哲。經核實,王某兩次共盜得銀項鏈11條、銀戒指9枚、銀手鐲6支、銀項鏈墜2個,價值人民幣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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