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2月28日訊 記者27日從鐵路部門獲悉,哈爾濱鐵路局對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為方便旅客放寬退票限制,3月1日起,旅客退火車票由他人代辦時,憑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就可辦理退票。
鐵路部門的具體規定為,乘車人本人辦理的,憑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無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應到車站鐵路公安制證口辦理臨時身份證明。代乘車人辦理的,憑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沒有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須憑車票及代辦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鐵路部門同時還規定,對憑代辦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辦理的,鐵路工作人員將記錄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備查。如發現代辦人多次退票、有倒賣車票嫌疑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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