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2月28日訊 為強化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出資人監督職責,健全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監督機制,防范地方金融風險,近日省財政廳起草並以省政府名義出臺了《黑龍江省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監事會暫行辦法》,對進一步強化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監管提出明確要求。
《辦法》明確了派出監事長和監事的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范圍,具體包括全部由省政府出資的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政策性投資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投資類企業。省政府授權省財政廳為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省財政廳代表省政府對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出資人權利,並向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派出監事長和監事組成監事會。
《辦法》明確了監事會的職責和派出監事的職級。監事會按照《公司法》設立,其中監事長和部分監事由省財政廳選派的公務員擔任並統一管理,每屆任期3年;企業職工監事的比例不低於1/3。監事長級別與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規格相同。
與此同時,《辦法》對監事會的檢查制度、報告制度和懲戒制度等內容做出了規定。明確了派出的監事長和監事不參與、不乾預省屬國有金融投資類機構正常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責任編輯:張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