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日訊 樺南縣堅持對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國有土地使用出讓權、產權交易等活動實施了“陽光操作”。
樺南縣統一招投標工作在促進公共交易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和推進源頭治腐、整合公共資源發揮了較大作用,收到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果。
嚴守程序,“陽光操作”。一是統一發布標訊。招標人或招標服務中心在招標前通過市級以上新聞媒體發布招標公告。開標前,招標人還要舉行招標事項答疑會,就有關事宜向投標人作出解答。二是統一出售標書。三是統一開標時間、地點。四是建立統一分類的專家庫。在縣內外聘請120名相關專家,建立了專家庫,每次開標前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評委會。中標人確定後,現場將中標結果通過所有參加競標者。樺南縣醫藥藥材總公司庫房實行拍賣,最後成交額27萬元,實現國有資產增值7.5萬元,收繳稅費1.35萬元。
嚴格監管,公平競爭。一是強化執紀監督。縣紀委指派一名常委兼任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任,實行現場巡查、重點督查、受理投訴和專項執法監督等方式,對違規違紀問題及時進行處理,並將相關情況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二是強化場內監督。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對招投標場內的交易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三是強化職能監督。樺南縣招投標服務中心依照嚴格的操作程序,成功開展了99項招投標業務,標的額508億元,為國家公共財政節省資金6800多萬元,節支率達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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