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不避讓行人交通陋習講被處罰。東北網記者 岳雲雪 攝
東北網3月5日訊(記者 岳雲雪)記者從哈爾濱市交警部門了解到,自“十大交通陋習”專項行動開始以來,交警部門已結合每項交通陋習特點,陸續開展整治行動。5日,交警部門“針對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交通陋習進行了重點取締,從交警部門反饋的執法情況來看,部分機動車駕駛人對機動車在人行橫道前應該避讓行人的規定置若罔聞,對行人熟視無睹。
5日8:30分,記者隨執勤民警來到道裡區地段街,在哈爾濱市第一醫院門前的人行橫道線處看到,在此過街的行人不少,大部分是前來就醫的患者和附近的居民。此時正值交通高峰期,往來車輛川流不息,卻很少有機動車主動停下車來避讓行人。
該處人行橫道線距離公交站臺和前方路口較近,路口等待信號的車隊經常排隊到人行橫道處,一些機動車甚至停在人行橫道上。見交警在此處取締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前來就醫的蘇大爺說:“現在哪還有機動車避讓行人的時候,都是人讓車。”
9時05分,牌照為黑AC5702號的出租車,行到該路段時,將車停在斑馬線上,兩名過街的行人被攔在路中心,只能繞過出租車。該車被執勤交警攔下後,駕駛人邵鐳對自己不避讓行人的行為只字不提,在執勤交警訊問其是否知道不避讓行人的行為是違法時,邵鐳默然不語,並表示接受處罰。
9時29分,黑EL1017號私家車因不避讓行人被執勤交警攔下後,駕駛人范仲琪表示,她根本沒注意有行人在斑馬線上。交警表示其行為已被攝錄時,她接受了交警的處理。
10時許,牌照為黑A92767的23路公交車,在行經斑馬線時,斑馬線上的上兩名行人正在過街,該車從行人身邊急馳而過,絲毫沒有避讓的意識。民警將該車攔下後,駕駛人王國友表示,到路口時只注意車輛了,當得知該路口前不久發生了交通事故時,他表示今後一定注意避讓斑馬線上的行人。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執勤交警均對駕駛人處予50元罰款,記2分的行政處罰。
據執勤交警許曉國介紹,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三類:一是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不避讓人行橫道上的過街行人;二是在路口右轉時不避讓右側正常通行的行人;三是不避讓道路上的作業人員或違法穿行的行人。
目前,哈市大部分駕駛人還沒有養成駕車避讓行人的習慣,反而是行人要給機動車讓路,一些行人也懷有“機動車不敢撞我”的心裡,有這兩種心理的人碰到一起時就易引發人車交通事故,與機動車相比行人永遠是弱者,一旦發生事故,行人往往非死即傷。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遇到作業人員應當避讓。
處罰標准:
違法行為 |
執法依據 |
記分分值 |
省內處罰標准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法》第47條第1款第2種行為、《法》第90條 |
2分 |
50元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法》第47條第2款、《法》第90條 |
2分 |
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