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6日訊 為表達對女友的愛意,鋌而走險以身試法釀惡果。“你為什麼要連續實施搶奪?”面對依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的訊問,17歲的嫌疑人王某仍舊面無悔意,不假思索地回答:“我只想向她證明,我愛她!”
2月11日,依安縣發生特大搶奪案,居民閆某在該縣建設局西側路口北70米處被一男子搶走女式挎包一個,內有人民幣50000餘元及其他物品。依安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專案組,並由局長親自擔任專案組組長,刑警大隊、各派出所全員取消休假,全部下到各轄區進行地毯式走訪摸排。通過運用3G-WIFI視頻監控系統等綜合手段,終於在2月24日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獲。案件告破,依安百姓拍手稱快,縣城又恢復了往日的平靜,然而,該案留給人們的思考還遠沒有結束。
6歲意外喪父幼小心靈蒙陰影
民警經調查得知,家住依安縣中心鎮的王某本來有一個和睦的家庭,但因幼年時父親意外被害而徹底改變了這一切。父親去世後,王某與母親相依為命,由於缺少勞動力家境衰落,無奈之下王某隨母親改嫁。漸漸地,王某性格也變得孤僻起來,平時很少與人接觸,害怕人多的場合,本屬於這個年齡孩子身上的天真爛漫,在王某身上卻得不到任何體現。
15歲無奈輟學他獨自承受艱辛
由於性格孤僻,加之讀書不用功,15歲時王某便放棄了學業並輟學在家。由於不喜歡家裡的環境,缺少家庭的溫暖,王某選擇獨自一人外出打工。然而,對於這樣一個涉世未深的少年來說談何容易,一方面缺少文化、技能,另一方面法律明文規定,企業嚴禁僱傭未成年人從事體力勞動。諸多限制決定了他只能靠打一些短工、零工來維持生計。與此同時,由於他年少、閱歷少,加之自身性格孤僻,他在很多地方都被人排擠,慢慢地產生了對周圍人,甚至對社會的仇視,這種仇恨情緒長期沈積內心,為他以後的極端行為埋下了可怕的種子。
17歲瘋狂作案極端方式詮釋愛
在打工過程中王某結識了一個女朋友,通過和女友的交往,王某感覺到了從未有過的溫馨,他覺得這個人能填補自己感情上的缺憾,自己應該愛護她,給她別人都能享受到的生活。但由於收入微薄,卻又無法讓女友擁有同齡人擁有的一切,於是,在他的內心產生了一個罪惡的想法……
2011年11月和2012年2月,這個花季少年親手實施了兩起在依安縣影響惡劣的搶奪案。據王某供述,兩次搶奪後他都用搶來的錢給女友買電腦、首飾、食品等。如果不是被抓獲,等這些搶來的錢花光後,他還會繼續作案,因為他認為給女友物質上的滿足是表達愛意最好的方式,是對愛情最好的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