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3月7日訊 日前,海倫市公安局破獲一起故意移動交通設施案,違法嫌疑人依法受到懲罰。
3月2日17時許,違法嫌疑人程某駕駛車輛欲往綏北高速公路海倫服務區處送煤,當行至綏北高速108公裡處時,違法嫌疑人為了縮短行駛路程,將高速公路中間的兩條波形隔離帶拆卸下來放到了一邊,駕駛車輛從拆卸隔離帶處行駛到另一邊的公路上,當正在重新安裝所拆卸下來的隔離帶時被巡查的路政人員當場發現,移交到海倫市公安局處理。經訊問,違法嫌疑人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國道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七款之規定,程某涉嫌故意移動交通設施,公安機關依法對其給予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2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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