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3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2年春風行動”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哈市將進一步完善農民工社會保障措施。據悉,農民工連續工作滿1年後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且其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向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據了解,對農民工在哈市就業並建立勞動關系的,可按城鎮企業職工參加養老保險,養老保險關系可接續、可轉移。城鎮企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農民工工資總額的2%為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工本人不繳費。農民工連續工作滿1年後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且其所在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向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同時,妥善解決農民工醫療保險問題,對已在哈實現穩定就業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用人單位應為其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范圍,建築施工企業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總造價的1%,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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