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雙鴨山3月14日訊 商家經常推出各種促銷活動,市消費者協會根據消費者投訴的實際情況,發出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節日購物需理智,特別注意以下問題。
一、商家先高後低假打折。消費者曾投訴某商場在節前促銷時將標價為500元的衣服,打五折300元出售,經查發現,在打折前該款衣服原價纔200元,存在先高後低假打折情況。正規商場實行打折時應該實行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折扣率等詳細情況。
二、購物返券限制多。商場促銷時往往打出“買200送100”之類的廣告,其實送的“100”是購物返券,必須付出與購物券面額等值的現金纔能使用。一些購物券使用時還限制使用樓層、日期、使用方式、購買商品種類等。面對此種情形,消費者切不可盲目消費。
三、假抽獎難保公正。個別商家促銷時往往打出“滿XXX元可以參加商場抽獎,最高獎金額超過X萬”之類。消費者要明白,有獎銷售最高金額超過5000元是違法的,是以非現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經濟利益作為獎勵的,並按照同期市場同類商品或服務的正常價格折算其金額。此類抽獎無法保證公正公平,消費者切勿為了虛假的X萬元獎品盲目消費。
四、假贈送。“買一贈一”是經營者慣用的手段,把殘次品、劣質品或過期品作為獎品,贈給消費者,並稱“獎品贈出不退不換”。有的商場宣稱購買XXX元商品可獲贈XXX元精美禮品一份。有的甚至直接給消費者美容等免費卡,實際上拿這些免費卡消費時,依舊要“挨宰”。消費者面對購物贈送時切不可貪圖“免費”衝動購買。對免費服務多留個心眼。如免費品嘗、免費試用、免費拍照等,這是商家的又一促銷方式。如免費拍照,消費者要穿影樓的婚紗或好一點的服裝,就要掏錢。底片也不能拿走,否則又要掏錢。再如免費美容,當進行到一半時,被告知這個產品不免費,那個產品要花錢,而且化妝產品價更高。還有免費義診,實則為賣“藥”。因此“免費”服務背後貓膩十足,一不留神,免費的“餡餅”就有可能變成“陷阱”。
五、假甩賣。許多消費者希望在商場促銷時能夠買上自己喜歡的名優產品,喜歡逛名牌商品大甩賣的“賣場”,個別商家乘機借甩賣之名推銷假貨、劣貨。
六、打折商品概不退換。購買打折商品後,發現質量問題的,商家卻以商品打折為由概不退換。這是違反《消法》規定的,打折商品也要實行“三包”。 七、“最終解釋權”誰說了算。商家在打折促銷時,一般都會在廣告最不顯眼的地方加上這樣一句話:“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XXX所有”。消協提醒市民,消費者有知情權,商家沒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