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16日訊(楊鑫 李思昱 馬淑芬記者侯巍) 寶清縣城鎮退休職工孫福和對記者說:“去年他生病住院花了14萬多元,縣醫保局報銷了6萬元,只交幾百元醫保費就獲得這麼多的保險補償,如今黨的政策真好啊!”
孫福和今年67歲,是寶清縣城鎮退休職工,2011年8月做了心髒主動脈瓣膜置換手術,花了14萬多元醫藥費,寶清縣醫保局經過多項核實決定給予孫福和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額6萬元。
近幾年來,寶清縣高度重視落實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穩步增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困難人群政府補助標准和醫療保險待遇顯著提高。
2011年初,寶清縣提高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待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萬元調整至2萬元。調整後的職工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在職人員提高至80%,退休人員提高至85%;職工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額由3萬元調整為4萬元,報銷比例不變;調整後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報銷水平最高限額由4萬元提高到6萬元。同時,保證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正常范圍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當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於5萬元。
據了解,寶清縣城鎮職工正常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已達到80%以上,居民住院費報銷比例也已達到70%;有二級定點醫療機構3家,有一級定點醫療機構13家,均分布在10個鄉鎮,同時全縣有定點藥店49家,參保人員在當地二級醫療機構住院可以實現即時結算。
為落實新醫改政策,寶清縣從2012年1月份開始將調整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和財政補助標准:統一繳費比例,執行“2+6”的費率,即個人2%,單位6%。城鎮職工大病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6萬元提高到15.5萬元。城鎮居民大病統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8.6萬元。開展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建立居民門診個人賬戶,每年打入個人賬戶30元,用於門診就醫購藥;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門診費用按規定比例給予限額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