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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駕身亡 新郎勸酒擔責賠償受害人家屬2萬元
2012-03-23 15:23:42 來源:東北網-大慶晚報  作者: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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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3日訊 俗話說“無酒不成席”,作為一種文化習俗,飲酒助興本無可厚非。但是,在飲酒時,聚會的組織者和參與者,在飲酒前如果不注意對方的身體狀況、是否開車、酒量如何、有沒有特殊病癥等問題,就有可能因一時的痛快而引發嚴重的後果。

  近日,大慶市一基層法院判決了一宗因勸酒致使對方醉駕身亡的案子,雖然法院一審判決勸酒者對死者進行賠償,但死者的離去無疑給死者家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痛。

  婚宴過後客人醉駕離去

  2011年11月18日,是新郎王貴婚前宴請好友的日子。

  作為主角的王貴不斷地往來於宴客的酒席間,向親朋好友敬酒以表謝意。

  酒過三巡,王貴又主動找到好友孫大海,要和他痛快地喝一下。在此過程中,雖然孫大海強調他是駕駛摩托車前來的,不能多喝,但是礙於面子,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喝下去。

  酒席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散席時,孫大海喝得說話都有些模糊不清了,含糊地說了幾句客套話後,便准備駕駛摩托車離開。

  王貴見孫大海已經喝醉,便提出讓他醒酒後再走。對此,孫大海卻不予理會,堅稱沒有問題。

  見到孫大海胸有成竹,王貴略加叮囑後,便放任孫大海駕駛摩托車離去。

  讓王貴沒有想到的是,孫大海這一走,就讓兩人陰陽相隔。


  丈夫失蹤妻子苦苦尋找

  孫大海駕車離去後,王貴對於朋友醉酒駕車離開一事並未在意。

  當日19時許,正在家中看電視的王貴突然接到孫大海妻子張曉梅的電話。

  在電話中,張曉梅問王貴,孫大海是否還在他家中。對此,王貴表示,孫大海已經離開近四個小時了。

  接聽電話過程中,王貴告訴張曉梅不要擔心,孫大海沒有回家說不定是去朋友家玩了。

  放下電話後,張曉梅一顆懸著的心始終也放不下來,便開始四處尋找丈夫,但她尋找了一圈也不知道丈夫到底身在何處。

  此時,張曉梅心裡有了不祥的預感。張曉梅心想,丈夫不會出事吧?想到這裡,張曉梅便聯系王貴和親屬一同去尋找孫大海。

  噩耗傳來男子醉駕喪命

  尋找過程中,張曉梅和親友在一處土路旁的壕溝裡發現了孫大海。此時的孫大海渾身冰冷,已經沒有了呼吸,頭部上存有大量血跡。隨後,張曉梅撥打了報警電話。

  經交警初步勘查,排除了孫大海駕車與他人車輛相撞的可能。為了探尋丈夫的死因,張曉梅同意對丈夫進行屍檢。

  據屍檢報告顯示,孫大海的致命傷系腦部受到劇烈撞擊,從而致使其死亡。交警部門出示的事故認定書顯示,事故系孫大海醉酒駕駛摩托車不慎墜入壕溝所致。

  得到這樣的結果,張曉梅一家無法接受這個現實,他們認為孫大海的死與王貴的勸酒有直接關系。

  判決下達新郎勸酒擔責

  張曉梅認為丈夫的意外死亡是王貴造成的。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張曉梅給出了三條理由:第一、孫大海不接受王貴的邀請,也就不會意外死亡;第二、王貴在明知孫大海駕駛摩托車的情況下,仍然勸其喝酒;第三、王貴在明知孫大海醉酒的情況下,仍然沒有用行動阻止其駕車。以上三點都說明了孫大海的死,與王貴有直接關系。

  對此,王貴表示:“我是勸孫大海喝了酒,可他離開時,我曾要求他在我家醒酒後再走,他不聽我有啥招!所以,孫大海的死和我一點關系都沒有。”

  就這樣,兩家人產生了分歧,協商多次無果後,張曉梅將王貴告上法庭,要求王貴進行相應賠償。

  2012年3月21日,法院下達一審判決,王貴賠償張曉梅2萬元。對於法院下達的一審判決,王貴並未表示上訴。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律師說法

  勸酒者應該承擔責任

  大慶金諾律師事務所呂振營律師表示,飲酒過程中,酒友即使沒有采取武力勸酒、灌酒等行為,但酒友們在進餐時,也與責任者產生隨附義務關系,在飲酒者有醉意時,就應盡到照看義務,而不是放任飲酒者不管,如果飲酒者出現意外,酒友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如果是聚餐飲酒,明知其中有人要開車,還硬勸其飲酒,最後導致事故發生,是否要追究勸酒者的法律責任,要看這種勸酒是否屬於強迫、指使、縱容。

  酒後駕車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造成人身傷亡的,作為勸酒者,有一定過錯,應負民事賠償責任,而酒後駕車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另外,因喝酒引發對方疾病發作,導致死亡等損害後果,在這種情況下,是否了解對方的身體狀況,成為勸酒者應否承擔過錯責任的前提。如果勸酒者不知道,在勸了少量酒的情況下,對方誘發疾病,此時勸酒者無需承擔過錯責任。但依據《民法通則》中的公平責任原則,如果法院判決勸酒者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的話,也是合理的。只要喝酒是損害後果的誘因,無論勸酒者是否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不能喝酒,一旦有強迫性的勸酒行為,都應承擔責任。

  延伸閱讀

  ●勸酒致人死亡

  2010年1月17日,家住東風新村的李某約王某一起去喝酒。2瓶白酒見底後,兩個人又喝了很多啤酒。離開飯店時,王某走起路來已經搖搖晃晃。

  次日,王某的妻子發現身邊的丈夫沒有了呼吸。王某死後,王某的妻子找到李某理論,要求對方進行相應賠償。最終,倆人達成協議,李某支付2萬元賠償金。

  ●勸酒致人“酒駕”

  2012年2月,家住龍鳳區的王某開車參加聚會,飯局開始後,王某堅稱他開車來的不能喝酒。但好友孫某說,朋友聚在一起吃頓飯不容易,都要喝點酒。就這樣,王某在孫某的勸說下硬著頭皮喝了一點。

  飯局過後,王某駕車回家,途中被民警查獲。經檢測,王某系酒後駕車,駕駛證被依法暫扣6個月,並交納了相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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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關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