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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全面開展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為專項整治活動
2012-03-27 13:21:42 來源:東北網  作者:孫曉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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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7日訊(記者 孫曉銳)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市民素質,改善城市形象,近日,哈爾濱市政府發布了《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為專項整治的通告》,已於2012年3月23日開始施行。

  《通告》以損害城市形象、擾亂交通秩序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人、乘車人的十九種不文明交通行為作為整治重點,凸顯了四大整治亮點。

  一是從嚴查處公務、警務車輛。為督促公務、警務車輛所在單位加強日常管理,有效治理“特權”行為,《通告》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公務、警務車輛,應當帶頭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對其不文明交通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從嚴查處後通報或者抄告其所在單位,同時抄告紀檢監察部門。

  二是重點治理營運車輛。為加強營運車輛整治,保護市民出行安全,《通告》規定:對公交車、出租車、殘土及建築材料運輸車等營運車輛的不文明交通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後抄告其行業主管部門,由其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從嚴處理。

  三是發揮智能交通設施作用。為便於跟蹤處罰不文明交通行為,震懾交通違法者,《通告》規定:采取現場處罰、利用固定及移動式電子監控設備攝錄等方式,依法從嚴查處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為。

  四是實行警務聯動。為解決交通管理警力不足問題,充分發揮各警種聯合整治交通秩序優勢,《通告》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整治活動時,會同巡(特)警、派出所等部門實行警務聯動。

  附: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道路不文明交通行為專項整治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