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7日訊(記者 岳雲雪) 為整治“十大交通違法行為”、摒棄“十大交通陋習”,倡導“十大文明交通行為”,打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環境,從27日起,哈爾濱市交警部門以市區內10條示范街路為重點區域,對交通陋習、交通違法進行專項治理。
自去年12月份起,交警部門在全市開展了文明交通示范街、示范路創建活動,10條開展創建活動的街路分別是:新陽路(經緯街-安紅街)含經緯二道街、南極街(承德街-鐵路橋)、中山路(和平路-河溝街)、先鋒路(宏偉路-嵩山路)、中山路(珠江路-和平路)、和平路(體育街-文府街)、友協大街(平房區政府-新疆大街)、新陽路(康安路-安紅街)、征儀路(學府四道街-科研路)、世茂大道(祥安北大街-松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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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時55分,在紅軍街與花園街交口,一臺牌照號為黑AAF117號銀色大眾車因違反禁令標志被民警示意靠邊停車,接近車後發現駕駛員正在接聽電話,經進一步檢查,該車前後分別使用了可拆卸牌照架,並且該車未粘貼強制保險標志,針對該駕駛員的四項違法行為,執勤交警對其處予4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
10時10分許,在新陽路與北安街交叉口,執勤交警正在對社會車輛佔公交車專用道的違法行為進行取締,在新陽路的每個交叉路口,在進入路口前的道路上方均掛有明顯的公交車專用道標志,進入路口的路面上還標記著“公交車專用”的字樣,但仍不時有社會車輛駛入佔用通行。黑A35M11號豐田轎車,因佔用公交車專用道被交警攔下,駕駛人楊雲龍表示,平時經常走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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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時01分,民警在新陽路北安街路口查處交通違法行為時,牌照為黑A0113E白色寶馬車,因佔用公交車專用道被民警取締,在進一步檢查的過程中,民警發現該車前後牌照,均用顆粒狀類的反光材料在號碼處進行了粘貼,在審核該駕駛人檔案信息時民警發現,該人駕駛證於去年5月12日就到有效期了,目前其駕駛證已處於超期狀態,該人還存在未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駕駛人張冀表示,車平時是自己愛人開,前後牌子鑲的“鑽石”貼是為了好看纔加上去,自己不知道駕駛證已經超期了。
據執勤的一中隊中隊長車衛東介紹,該駕駛人同時違反了佔用公交車專用通道、駕駛證超期後繼續駕駛機動車、未攜帶駕駛證、機動車不按規定懸掛號牌四項違法行為,根據規定該駕駛人被處予400元罰款同時記7分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此項整治行動將貫穿全年,通過對“十大交通陋習”和“十大交通違法行為”的打厲打擊,深入推進文明交通示范街、示范路的創建活動。據了解,啟動日當天,交警部門共處罰各類交通陋習和交通違法行為15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