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社會萬象  >  民生
搜 索
哈爾濱市人大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回應養犬管理熱點問題
2012-03-31 14:39:39 來源:哈爾濱新聞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東北網3月31日訊 《哈爾濱市養犬管理條例》4月1日起施行。在3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就時下市民關注的養犬管理熱點、焦點問題,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市公安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回答了10餘家新聞媒體記者的提問。

  最新動態

  不辦登記查實後扣留犬只

  養犬人從什麼時候可以辦理養犬登記、應當到哪裡辦理登記、如果不辦理登記會有什麼樣的處罰?這是時下養犬人最關心的問題。目前哈爾濱市公安局關於《條例》的實施辦法已經制定。據介紹,哈爾濱市管理規范市民養犬行為分為四個階段。

  4月1日至5月31日,調查摸底、宣傳發動階段。各區、縣(市)公安分局組織派出所對轄區內居民和單位飼養犬只進行摸底調查,掌握轄區內犬只飼養情況。與此同時,發動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廣泛宣傳《條例》,提高公眾對犬只登記與管理相關規定的知曉度。

  6月1日起至10月31日,集中登記階段。為方便養犬人辦理手續,全市各區、縣(市)都設登記點,並提供繳費、免疫、登記、發證一站式服務。登記地點將通過新聞媒體發布。

  11月1日起,開始集中整治,公園、辦公場所、公共場所等是重點整治區,對哈爾濱市違法養犬進行全面清理。如果不辦理登記,根據《條例》的規定由公安機關查實後扣留犬只,責令三十日內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沒收犬只。

  明年1月份以後,總結經驗,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哈爾濱市將建流浪犬棄養犬留檢所

  針對流浪犬、棄養犬和扣留犬只的收容問題,市公安局已向市財政局申請立項,建設留檢所,並有望在國慶節前投入使用。在留檢所建設期間,先期租賃一個能飼養流浪犬和棄養犬的場所。留檢所依法登記留檢的流浪犬、棄養犬,凡屬於健康的犬只經免疫後,可由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認養,自收留之日起30日內無人認養的,留檢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凡留檢在冊的無主犬只、棄養犬只、沒收犬只都進行了身份識別標簽注冊,每只犬都記入信息化檔案,凡符合《條例》規定的中小型健康犬只,品種以及照片等信息,將定期在網上公布,個人和單位均可領養。對於不符合登記的大型犬和烈性犬,留檢所聯合民間犬只救助機構定期向准養區域發布領養信息,個人和單位均可領養。


  熱點回應

  禁養溫順型大型犬因嚇人擾民

  溫順型大型犬被禁養,這一問題是許多養犬人難以理解的,並對此有強烈的抵觸情緒。針對這一問題,市公安局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釋。據介紹,溫順型大型犬雖然不具有攻擊性,但是由於體態較大、樂於與人接近玩耍,會給不懂犬只習性的居民造成恐懼心理,容易受到驚嚇。據該局犬類管理大隊統計,僅在2011年就發生132起溫順型大型犬嚇人、擾民事件。因此將所有成年犬只凡肩高超過50厘米、體長超過70厘米的都界定為大型犬,均在禁養范圍內。

  關於已經飼養的烈性犬和大型犬處理問題,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的居民在10月31日前自行安置,沒有安置地或無法安置的,可以交由公安機關留檢所進行安置、飼養。

  犬只傷人主人先行墊付醫藥費

  犬只傷人怎麼辦?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就此回答說,按規定,犬只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到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診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且養犬人應當在24小時內將傷人犬只送到留檢機構,由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傳染病檢驗。對於不立即將被傷害人送至醫療衛生機構診治或者先行支付醫療費用的,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吊銷養犬登記證書,對單位處以1000元—5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500—1000元罰款。對於未將傷人犬只送到留檢機構留檢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將傷人犬只送到留檢機構,對養犬人處以1000元罰款。

  不是限制養犬權利而是規范行為

  《條例》是否限制了市民的養犬權利?對這一問題,市人大法制委負責人稱這是誤解。他說,制定養犬管理條例,首先是肯定了大家養犬的權利,其次是說大家要按規矩養犬。《條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過對養犬這種行為進行規范,使養犬人在養犬中得到樂趣及精神慰藉的同時,減少對其他不養犬者的乾擾,維護公共秩序。雖然條例針對違法養犬行為規定了一些行政處罰,但處罰僅是一種管理手段,制定《條例》的目的是希望通過條例的引導,規范大家的養犬行為,增強大家文明養犬的意識,減少生活中的不文明養犬行為。因此,在《條例》實施上,將充分體現以人為本,以教育為主,引導養犬市民自覺遵守法規。當然,對於那些不按規定養犬又不改正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罰也是管理的必要手段。

  49種烈性犬大型犬被禁養

  在新聞發布會上,各家新聞媒體對禁養犬種格外關注。據了解,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及防疫部門聯合制定了以藏獒、比特犬、羅威納犬、中華田園犬(也就是笨狗)等為代表的烈性犬,以哈士奇、金毛、阿拉斯加犬等為代表的溫順型大型犬的禁養犬名錄49種。其它成年的純種犬及雜交犬凡是肩高超過50厘米、體長超過70厘米的均在個人禁養范圍內。

  《條例》第二條規定,我市禁止飼養的區域包括我市城市建成區、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

  繳服務費犬只享四項服務

  就《條例》對養犬管理服務費所做規定,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解釋了設置相關條款的經過。據介紹,在《條例》征求意見階段,許多不養犬的市民建議服務費收得越高越好,希望通過高收費來達到限制養犬的目的。但從我市養犬管理實踐看,通過高收費來限制養犬很難達到預期效果,還會導致大量犬只游離於管理之外,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在制定《條例》過程中,市人大法制委轉變立法理念,在確定服務費數額時,以實現政府對養犬行為的有效監管為目的,同時考慮了鼓勵養犬人積極登記等方面因素。

  按照《條例》規定,養犬人繳納管理服務費,第一年每只三百元,以後每年繳費二百元。同時,為體現社會對特殊群體的關愛,規定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人飼養扶助犬、享受低保待遇的鰥寡孤獨老人養犬,可免繳管理服務費。

  針對養犬人關心的管理服務費的使用問題,《條例》規定管理服務費應當用於犬只的免疫、電子身份標識制作、傷人責任保險、屍體無害化處理及留檢機構建設等項服務。為保證管理服務費能夠得到有效使用,還規定了管理服務費由公安機關統一收取,集中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權威解答

  養犬管理五部門各司其職

  針對有記者問:養犬管理涉及的政府職能部門比較多,容易產生因協調工作不到位、權責不明而疏於管理等問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表示,《條例》為防止政府各部門因權責不明而互相推諉,對公安、畜牧獸醫、城管行政執法、工商等部門在養犬管理方面的職責作出了具體規定(見下表):

  

  社會組織可參與養犬管理

  哈爾濱市人大法制委負責人在回答《條例》為何加注基層組織和群眾參與管理的條款時說,養犬管理是一項復雜的工作,要想取得實效僅僅依靠政府部門通過執法手段來落實是不切實際的,需要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給予積極配合,實行綜合治理。因此,《條例》在借鑒本市和外地經驗的基礎上明確了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養犬協會在開展依法養犬、文明養犬宣傳,引導養犬人自覺遵守養犬行為規范方面的責任。這樣既彌補了行政管理的不足,又體現了軟性管理的要求,使《條例》更具親和力,增強了《條例》實施的可操作性。

  六大類區域禁止犬只出入

  據了解,外地在養犬管理立法中都規定了禁止犬只進入的區域,我市《條例》也有這方面的規定。

  禁入區域包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辦公區;學校教學區、食宿區,學前教育機構,醫院,少年兒童聚集、活動的場所;影劇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體育場館等公眾文化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店;候車(船、機)廳等公共場所,但符合有關規定的除外;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休閑體育廣場、綠化地帶和公園。為體現對特殊人群的關愛,上述區域允許飼養導盲犬的盲人和飼養扶助犬的肢體重殘人攜犬進入。

  此外,《條例》還規定除上述區域外,其他單位和個人有權決定其經營或者管理的場所禁止攜帶犬只進入,體現了對這些單位和個人意願的尊重。

  攜犬外出須用犬繩牽領

  據了解,關於攜犬外出的行為規范問題,《條例》第36條作了具體規定,即犬只外出活動時,應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或者攜帶,並列舉了七項具體要求,即為犬只掛犬牌;用犬繩牽領犬只,犬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在公共樓道、電梯及其他擁擠場合為犬只戴嘴套或者懷抱;不得攜犬與他人爭道搶行,主動避讓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續吠叫或者在人員聚集處追逐嬉鬧;及時清理犬只的排泄物;不得乘坐公共汽車、電車、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車的,應當征得駕駛人員同意。

  植入電子芯片不傷害犬只

  就如何實現犬只的電子管理,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辦理養犬登記時要為犬只植入電子芯片,芯片是犬只的電子身份標識,包含了犬只的身份信息、犬只主人的身份信息,登記注冊日期、年檢信息以及犬只有無傷人記錄等。相關部門采用的是注射式電子標識,就是在犬只左耳頸後皮下進行注射,無疼痛,無菌,經國內其他城市數百萬只犬只注射驗證,均無不良反應。

責任編輯:劉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