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1日訊(唐雷 記者王蕊)一名男子與朋友喝酒後竟在哈爾濱火車站前耍起酒瘋,拳砸牌匾,腳踹警車,橫踢垃圾箱等進行泄憤,當場被哈鐵警制止。
11日凌晨0時許,一名行為異常的中年男子突然出現在哈爾濱火車站公安派出所總值班室內的監控顯示器上,該男子在站前廣場距離出站口30米處,用腳猛烈地踢踹廣場上的公共垃圾箱,將垃圾箱踢倒後,又走向站前的平價超市,用拳頭將超市的燈箱式牌匾砸碎。民警見狀後,迅速出警制止。在現場,民警距離男子5米遠處就能聞到其身上的酒氣。男子見到民警後,不但未收斂自己的行為,反而對民警進行漫罵,並將停放在站前廣場值勤警車的前右側大燈和前保險杠踹壞。最終,多名民警合力將男子控制起來,並對其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
民警在男子醒酒後對其進行了詢問,經了解,男子姓谷,今年41歲,系黑龍江省方正縣伊漢通鄉得莫利村人,沒有正式工作,並承認了故意損壞公共財物的違法事實。據了解,宋某因平日游手好閑而總被人看不起,妻子也因此在幾年前與其離婚。三天前,宋某的父親再次因其不上進、不工作而與其發生爭吵,宋某一氣之下,獨自一人出走,欲到南方打工謀生。當走到哈爾濱時,宋某的腦海中總是不斷地出現家人責罵他的場景,於是便天天找小飯店喝酒消愁。10日晚,宋某酒後發現自身身上僅剩下不到100元錢,根本無法購買去南方的車票,在火車站看到其他出行的旅客,宋某越想越氣,便借著酒勁對廣場上的垃圾桶開始泄憤,上演了一場鬧劇。
據悉,哈爾濱鐵路公安處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對違法行為人宋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