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12日訊 11日,記者從哈市教育局獲悉,該局全面啟動2012年師范教育類專業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哈市統一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時間為本月10日至30日。哈市統一認定時間為5月2日—30日。各認定機構在認定申請人相應的教師資格後,須在其取得畢業證書並經認定機構審驗後,方能頒發其教師資格證書。
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是指經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設立並列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招生計劃,參加當年全國統一組織的普通高校或全省統一組織的中等師范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經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准錄取進入普通高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習,並列入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和中等師范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人員。
各普通高校和中師學校的師范類專業及其應屆畢業生由省教育廳審核確認,正式行文公布,各區、縣(市)依此進行教師資格認定。哈市將杜絕擅自提高或降低認定條件標准、隨意變動法定的認定程序、超越管理權限認定教師資格的現象。對於不屬於本次認定范圍以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一律不得受理申請和認定教師資格。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本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不得向申請人員收取認定費用。申請人員參加普通話測試應繳納的測試費和身體健康檢查應繳納的體檢費,應由申請者本人向語言測試機構和體檢機構繳納,其就讀學校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不得以此為由超過規定和標准收取費用。
據悉,哈市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按照本人就讀學校及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培養方向,申請認定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不能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認定工作必須在5月30日前完成,並將本認定機構受理申請及認定人員的基本情況和信息錄入到國家“教師資格認定管理系統(網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