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12日訊 1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了解到,今年哈市計劃開工建設6000套經濟適用住房,已經落實在征儀路——躍興街地段等3個建設項目上。今年,哈市還確定補貼1000戶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落實補貼資金4000萬,搖號工作預計年底前完成。
今年哈市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繼續雙軌並行,堅持『補磚頭』和『補人頭』相結合,繼續全面落實經濟適用住房優惠政策、惠及民生。『補磚頭』即政府給予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優惠政策,加大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力度。今年,哈市政府確定了建設經濟適用住房6000套的工作目標,首批經濟適用住房已經落實在征儀路——躍興街地段建設項目上,有關部門及建設單位正在積極推進。下半年,預計部分經濟適用住房有望達到預售條件,向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出售。屆時,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的家庭,可按照相關公告到指定地點登記,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進行購買。
『補人頭』即政府直接將優惠政策給予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具備資格的家庭發放購房補貼。貨幣補貼與購買資格審核程序、准入條件一致。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通知書》的家庭,通過公開搖號方式,確定當年補貼家庭。中號家庭在一年有效期內,可以在哈市購買商品房或二手房,也可以購買商品房期房,但不得購買公產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自建職工住房等政策性住房。購房後,由戶口所在地區政府發放補貼資金每戶4萬元。已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的家庭,將所購房屋上市交易或者又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將貨幣補貼款按照原渠道全額退還。
2012年度經適房申請標准
申請經適房資格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哈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021元,現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呼蘭、阿城除外),未享受福利分房或者經濟適用住房政策。
搖號市民持身份證、戶口以及《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通知書》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通知書》到指定地點去參加搖號,搖號通過者選房或領取補貼。
經適房申請辦理程序
申報申請家庭應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同時選擇確定申請類別。
初審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通過組織入戶調查、查檔取證、鄰裡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初審,對申請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初審合格的,上報區人民政府指定機構;初審不合格的,及時通知申請人。
核准區人民政府指定機構通過實地調查,對申報情況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予以核准,並報哈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登記哈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上報材料進行查驗,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記,分別發放《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通知書》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格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