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26日訊 旅店老板私接自來水管道,三年盜水四千多噸。近日,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5萬元。
付某家住哈市道裡區金城西三道街,因為自來水費用高,很多居民都沒接自來水,平時都是喝井水。付某家是個二層小樓,還帶地下室,總要打井水喝,他覺得很麻煩。2008年11月,付某便自己在家挖坑,私自接上自來水管道,無償用上了自來水。2009年6月,付某用家裡一樓和地下室開起了旅店,“經驗豐富”的他又在地下室接了一個管道取水。 2011年6月,哈市供排水公司群力分公司工作人員在監查時,發現了私接的管道。付某事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查,從2008年11月到2011年6月,近三年的時間裡,付某盜取城市供水水量達4千多噸,價值24971.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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