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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公安發布17家非法買賣個人信息機構犯罪事實
2012-04-27 08:56:27 來源:生活報  作者:黃迎峰 汪洋 王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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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4月27日訊 26日,哈爾濱市公安局發布了哈爾濱17家非法獲取、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機構的違法犯罪事實。『3分鍾查到兩個月電話單』、『十分鍾就能手機定位找到人』,『一大箱子個人信息單據』……這些非法機構多以調查公司、網絡公司為依托,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侵犯公司隱私權。他們多是通過網絡、小廣告等形式招攬業務,然後采取跟蹤、蹲坑、拍攝,以及侵入他人電腦等方式,非法獲取個人隱私,然後收取兩千至上萬元『調查費』。

  案例1

  佳音事務調查所:

  買手機GPS定位信息跟蹤偷拍被調查人

  20日11時許,哈市松北區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將佳音事務調查所老板劉剛(化名)抓獲,以涉嫌非法買賣個人信息將其刑拘。

  劉剛今年40多歲,他曾在哈市兩家調查公司當調查員。公司每次談業務前,都給劉剛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被調查人的姓名和被調查的內容,多是涉及婚外情、非法討債等業務。之後,劉剛上網買被調查人的各種信息,或是花錢買手機GPS定位信息,確認被調查人的位置,開始跟蹤、偷拍。當調查員沒多久,劉剛看到調查公司很有市場,便在2009年3月注冊了佳音事務調查所,自己當起了老板。

  3年多來,劉剛已是『資深私家偵探』,他在網上發布信息招攬業務,接到『活兒』後,便開始購買各類個人信息。

  據警方介紹,他們在『佳音』搜查時看到,各類打印出來的個人信息裝了滿滿一大箱子,有公民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車牌號和車型號。在抽屜裡,民警還發現了14本『調查手冊』,上面密密麻麻地記滿了『調查業務』,約有幾百筆。此外,民警還查獲1臺電腦、5部手機、7張SD存儲卡,以及數碼相機等作案工具。

  案例2

  亨特調查公司:

  3分鍾查出倆月電話單通話記錄全掌握

  在此次打擊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的機構中,哈市道外公安分局刑偵一大隊打掉的亨特調查公司是其中較大的一家,該調查公司3分鍾就能買到被調查人兩個月的電話單。

  『亨特』的老板許安(化名)今年39歲,曾是哈爾濱第一工具廠工人,因盜竊工廠工具入獄。出獄後開了一家調查公司,在戶外廣告牌上打廣告,招攬生意。許安稱,他們可以很容易從網上買到電話單,最快3分鍾對方就能把被調查人兩個月的電話單發過來,上面清晰地記錄著被調查人的通話記錄。

  警方除了在『亨特』搜出數碼相機、攝像機外,還找到了『後視眼鏡』、『行車記錄監測儀』等作案工具。『「後視眼鏡」看著和普通的眼鏡一樣,特別之處在於眼鏡邊有個「小鏡子」,就算背對著被調查人,從「小鏡子」中也能看到。』哈市道外公安分局刑偵一大隊三中隊中隊長李勇說。

  案例3

  新價值網絡公司:

  發送木馬郵件只要打開就能侵入電腦

  為了完成調查業務,一些調查公司還采取高科技手段,盜竊被調查人的聊天記錄,從中尋找『蛛絲馬跡』,調查是否有婚外情等。

  新價值網絡公司老板李渠(化名)今年39歲。接到調查業務後,他為了獲得婚外情等證據,給木馬病毒起名為『照片』、『你要的資料』等,然後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到被調查人的郵箱中,一旦被調查人打開壓縮包,木馬病毒立即植入電腦。之後,被調查人的電腦就如同李渠自己的一樣,他可以隨意查看QQ聊天記錄,以及電腦中的照片、資料等。目前,李渠已被哈市香坊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案例4

  轉賣手機定位信息機構:

  一條三百五包月一萬二十分鍾就能准確定位

  據介紹,哈市香坊公安分局取締了一家轉賣手機定位信息的非法機構。『他們是中間商,並不能直接查詢到手機定位信息。有客戶買,他們就立即上網聯系,然後多以一條信息350元賣出去。』哈市香坊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大案中隊中隊長於佳偉說。

  該信息轉賣機構是位女老板,今年30歲,剛開業4個月,就已入賬數萬元。民警在該女老板的電腦上查詢QQ聊天記錄時發現,她經常從網上買手機定位信息。據其講,她將被調查人的手機號碼告訴『上線』,最快十分鍾就能知道被調查人在哪兒。她常將這些定位信息賣給一些討債公司,用以追查債主的位置。

  為了擴展業務,該機構還推出了包月服務,對於一些調查公司等大客戶,他們的包月價是每月1.2萬元。

責任編輯:強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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