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3日訊 記者近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了確保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我省人社廳制定2012年度《黑龍江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方案》,將對我省各市(地)、縣(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統稱行政執法單位)建立和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進行考核。
據了解,考核包括貫徹實施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及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布的規范性文件情況;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審批等具體行政執法行為。考評實行百分制,90—100分為優秀單位,70—89分為良好單位。
對於違反本方案的行政執法人員,情節較輕的,將由其所在執法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並將批評教育情況送省人社廳備案;情節較重的,將暫扣或收繳執法證件;違反《公務員法》等規定的,將由各執法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或於以辭退;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