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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詐騙潛逃多年無路 最終歸案自首
2012-05-17 10:58:17 來源:東北網-佳木斯日報  作者:谷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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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7日訊 自公安機關開展清網行動以來,在佳木斯鐵路地區犯罪後,負案在逃多年的疑犯,相繼落網或投案自首。案件被起訴到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後,該院嚴把立案關,快立快審,組織會戰,精心審理每一起案件,確保辦案質量,嚴厲打擊了刑事犯罪,淨化了社會環境,維護了社會穩定,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李某某是原佳木斯鐵路分局西林車站助理值班員,1998年2月,李某某伙同本單位的職工陳某某,采取偽造貨票、貨物運單的方法,共同詐騙鐵路部門承運的兩車原木,價值12萬餘元,由於鐵路部門及時發現,使二人的詐騙行為沒有得逞。同案犯陳某某1998年已被判刑。李某某潛逃13年後在山東被公安機關抓獲,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6萬元。

  2004年7月初的一天夜間,佳木斯鐵路工務段蓮江口材料庫中的鐵墊板被搶走28噸多,價值5萬餘元。參與共同搶劫的王某某始終消遙法外。去年6月,公安人員發現了王某某的蹤跡並將其抓獲,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審理了此案。在開庭審理時,王某某拒不認罪,法院經過三次開庭審理,傳喚關鍵證人到庭7人次,最終以王某某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懾於法律的威嚴,2004年6月,與他人在半截河至鶴立間一鐵路道口處共同盜竊鋼質道口護樁的肖某某,2005年3月,與他人在峻德站共同盜竊煤炭的王某,2007年4月,與他人在綏佳線265公裡處,共同盜竊18根鐵質“模板帶”的趙某某,3人先後到鐵路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過佳木斯鐵路法院依法審理,3名被告人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