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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慶高考只准帶『兩證』進考場 考場免費配發文具
2012-05-18 08:48:55 來源:大慶晚報  作者: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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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18日訊 2012年高考將至。大考當前,大慶市有哪些新的規定需要家長和考生知道?

  記者了解到,今年高考最大的變化來自大慶市的各個考場。

  今年所有高考考場都將免費配發文具,所有考場的教室也將統一配備電子掛鍾。

  此舉不僅為考生免去了後顧之懮,也起到了淨化考試環境的作用。

  大慶市20606名考生將參加高考

  記者了解到,今年大慶市共有高考考生20606人。

  這也是大慶市繼2008年、2009年和2011年後,高考人數第四次達到2萬以上。

  其中理工類考生12649人、文史類考生5433人、藝體類考生2524人。

  和2011年相比,2012年的藝體類考生增加了10人。

  共設9個分考區11個標准化考點

  據了解,今年全市共設9個分考區11個標准化考點,合並後共計706個標准化考場。

  9個分考區分別為薩爾圖區、龍鳳區、紅崗區、大同區、讓胡路區、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林甸縣、肇源縣和肇州縣。

  11個標准化考點分別為大慶實驗中學、大慶東風中學、大慶第四中學、大慶鐵人中學、大慶第三十五中學、大慶第一中學、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第一中學、林甸縣第一中學、肇源縣第一中學、肇源縣第三中學和肇州縣第二中學。

  記者了解到,今年國家和省、市各級財政投入大量財力進行標准化考點建設,實現了國家、省、市、縣(區)、考點五級聯網監控指揮平臺。所有考場、保密室、考務辦公室均安裝攝像頭,上級考試機構可以隨時巡查各考點任何工作環節的現場情況。各考場攝像、拾音等裝置和其他連接、傳輸設備,實時地與考點監控室以及國家各級監控指揮中心進行雙向的信息傳送。

  也就是說,教育部考試中心、省招考辦可以查看我省任何地市、任何保密室、任何考點、任何考場中的考試動態情況,市招考辦可以查看所轄五區四縣任何考點和考場的情況。

  大慶市招考辦的工作人員表示,標准化考點建設,對於及時溝通交流考試情況、規范考務實施、發現解決考試中的問題,加強考試管理,打擊、查處違紀舞弊行為起著重要作用,為淨化考試環境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持。


  所有考場教室統一配備電子掛鍾

  記者從大慶市招生部門了解到,今年為了淨化考試環境,更好地服務廣大考生,所有考生在考場上免費配發文具,所有考場教室統一配備電子掛鍾。

  因此,今年高考禁止考生佩戴各種形式的表,禁止考生自帶包括橡皮、墊板、涂改液、刮紙刀等文具。

  也就是說,今年考生只能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

  每科考試結束後,考生不要帶走統一發放的文具,放在考場桌子內,供自己下一科使用。

  最後一科外語考試結束後,考生可以帶走文具。

  據招考辦工作人員介紹,此次考場統一派發的文具,無論是種類、質量,還是數量,都完全能滿足高考應試需要。

  今年高考時間仍為6月7日和8日

  記者獲悉,今年我省的高考時間不變,仍然是在6月7日、8日進行。

  根據安排,6月7日9:00-11:30考語文,15:00-17:00考數學,6月8日9:00-11:30考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15:00-17:00考外語。

  6月9日9:00-11:30,相關考生還將參加蒙古語文的考試。

  和往年一樣,我省高考語文、數學(文、理)、外語滿分各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各為300分。

  我省高考英語、俄語、日語科目進行聽力考試,聽力考試滿分為30分。聽力考試安排在外語考試開始時進行。

  此外,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還要參加外語口試。

  考生要認真備考禁闖高考“紅燈”

  市招考辦的工作人員表示,每年這個時候,都會有極少數不法分子忙於通過短信、網絡等途徑設置陷阱,引誘考生家長受騙上當,教唆考生違法違紀。

  考生和家長千萬不要聽信謠言,不要購買、使用虛假高考試題、答案和作弊器材,不要落入不法分子設置的虛假信息、有害論壇、兜售器材等網絡陷阱,應自覺增強抵抗力和免疫力。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近幾年的高考中,總有極個別考生及家長夢想通過不法手段考入名牌高校,通過網絡購買作弊器材,通過微型掃描儀等從考場內向外竊題,並通過所謂的“槍手”做出答案後通過微型無線耳機傳給考生。

  而在每年錄取期間,也會有一些所謂的“能人”稱能將低分考生送入名校或者軍校。

  “這種行為不只是違紀,而是已經觸犯了法律。”該工作人員說。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教育部和國家保密局明確規定,全國統考的試題在啟封並在使用完畢前為“絕密級事項”,考生在考場向外傳題即為泄密違法,在考場接收“答案”即為參與違法泄密。

  據悉,根據教育部修訂後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組織團伙作弊的;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偽造、變造身份證和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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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