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6日訊 近日,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件,被告人高某以有能力為被害人辦理公務員為由,騙取被害人16萬元,高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6萬元。
被告人高某與被害人艷麗<化名)是通過戶外集體活動相識,艷麗剛剛大學畢業,待業在家。高某得知後,自稱是雞西市某局副局長,省人大代表,有能力不通過考試就讓艷麗當上公務員。艷麗被高某不凡的談吐打動,邀請高某到家中吃飯,艷麗的父母亦相信了高某說的話,在交給高某辦事人情費16萬元之前,艷麗的母親提出到高某工作單位核實一下他的身份,但艷麗的父親卻認為,這樣私下裡辦事不能聲張,不應到處打聽,隨後便將自己的積蓄加上舉債籌措的16萬元全數交給了高某。在此期間,有中學招考,艷麗一心等待高某辦工作,也沒有報名。
事實上,高某系一農民,想辦一個小型建材加工廠,因沒有資金,便編造謊言將騙取艷麗的16萬元投入到了自己經營中。艷麗發現被騙報案後,高某因經營不善,已將這筆資金全部賠光,被抓獲時,他身無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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