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1日訊 (記者 王蕊) 今天是世界衛生組織發起的第25個世界無煙日。被稱為『國內最嚴禁煙立法』《哈爾濱市防止二手煙草煙霧危害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也於今起正式實施,哈爾濱由此成為國內首個立法並執行包括辦公場所在內的室內公共場所全面防煙的城市,包括全市中小學、大中專院校、圖書館、國家機關在內的12類室內場所全面禁煙。
目前,《條例》僅適用於哈爾濱道裡、南崗、道外、香坊、平房、松北六個主城區。據哈市衛生局張偉晶處長介紹,全市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交通工具及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場所均禁止吸煙,其中包括學前教育機構、中小學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的室內外場所;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兒童福利院的室內外場所;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內場所及室外的觀眾座席、比賽賽場區域。
據哈市衛生局張偉晶處長介紹,經哈爾濱市防煙基礎調查顯示,二手煙危害十分嚴重,70%的非吸煙者暴露於二手煙環境下,其中82%在家庭、67%在公共場所、35%在工作場所;男性吸煙率53.5%,女性吸煙率5%;調查人員在室內全面禁煙公共場所看到,吸煙人的比例為44.8%。據統計,煙草中含有4000種以上化學物質,其中250種是有毒或致癌物質。長期吸入二手煙會導致精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引發頭痛、頭昏等,甚至影響兒童的智力發育。
張偉晶說,《條例》明確了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和管理者的責任,對違反《條例》『不管不勸』、做不到『四有一無』的經營者將予以警告,逾期不改者可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款,最高可達3萬元的處罰;對於違規吸煙者,最高罰款額為200元。而《條例》的實施並不是『以罰為主』,處罰的目的是督促禁煙場所的經營者主動成為義務監督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條例》中重點強調了非吸煙者的權益。張偉晶表示,《條例》不要求市民戒煙,而是選擇適宜的場所吸煙,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任何人都有權利勸阻吸煙者停止吸煙,或告知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履行制止吸煙職責;對不履行制止吸煙職責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市民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