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2日訊 機動車駕駛證最高累計的扣分額度為計滿12分。而佳木斯市的兩名駕駛員,卻分別顯示他們的駕駛證一個被扣了998分,另一個被扣了442分。1日,記者分別聯系了兩名當事人及佳木斯市樺南縣交警大隊進行了采訪。
劉佔源家住佳木斯市郊區。2010年1月初,劉佔源駕車在樺南縣發生交通肇事,劉佔源被樺南縣交警大隊吊銷駕駛證兩年。劉佔源從此等著兩年『禁駕』期限滿了之後再申領駕駛證。
2012年春節之後,劉佔源准備在佳木斯重新申領駕駛證,可是交警部門的交通違法記錄卻顯示,劉佔源原來的駕駛證被扣了998分,只有將罰款結清纔能考取駕駛證。
劉佔源說:『我的交通違法記錄十分怪異,記錄顯示,2010年1月29日從13時25分到14時,我有將近200條違法記錄。其中,在13時35分這一分鍾裡,就有9條未系安全帶的處罰。13時50分,有三名交警同時對我進行扣分處罰。』
劉佔源向記者表示,在肇事後的兩年『禁駕』期限當中,他從沒開過車。他找到樺南縣交警大隊,他們也說不清是怎麼回事,只是說等一段時間就能解決。
與劉佔源有相同經歷的還有佳木斯市民柴延偉。
柴延偉也是在樺南縣境內發生交通肇事,被禁駕三年。『今年我申領駕駛證的時候,發現駕照一共被扣了442分,有600多條違章記錄,3萬多塊錢的罰款。』柴延偉說。
只有12分的駕駛證為何會被扣數百分乃至近千分?
柴延偉對記者說:『我多次去找樺南縣交警隊車管所詢問原因,去的次數多了,車管所工作人員告訴我說,有的時候,交警為完成任務,就用幾個吊銷的駕駛證來扣分、寫罰款。』
1日,記者與佳木斯市樺南縣交警大隊取得了聯系,該交警大隊負責人解釋說,對於兩位駕駛員反應的情況,正在調查中,估計是工作人員在操作電腦時出現失誤。他們已經將此事上報至省交警總隊,預計近期可以恢復兩名駕駛員的申領資格。對於柴延偉反映的『交警為完成任務用吊銷的駕駛證來扣分、寫罰款』的說法,該交警大隊負責人沒有給予正面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