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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地下公共空間開發利用:未來將建7大類設施
2012-06-09 14:01:3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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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9日訊 哈爾濱作為一座特大城市,城市中心區建築布局日趨集中,地面空間呈現飽和狀態,地下公共空間開放利用成為大勢所趨。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按照《哈爾濱市城市地下公共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哈市地下公共空間建設呈現出大規模、多層次、多類別的特點,建設內容從以往的人防建設為主,轉入到商業設施、交通設施(停車場、地鐵)等。按照規劃,哈市地下公共空間將力爭建設成為環保、節能、舒適、陽光、溫馨、方便、功能齊全的具有寒地城市特色的“城下城”。

  地下公共空間一半為人防工程

  哈市現有地下公共空間總面積331.2萬平方米,主要由人防工程、地下交通設施、地下商業設施、其他地下空間等組成。其中,人防工程總建築面積177萬平方米,地下商業設施總建築面積45.48萬平方米,地下交通設施(主要為過街通道和地下車庫)總建築面積17.8萬平方米,以及地下市政設施綜合管廊和各類建築的地下室。

  經過多年建設,哈市城市地下公共空間開發利用取得較大成就,但與一些地下空間開發規模較大的城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對地下公共空間利用認識不足,地下公共空間和巨大效益未充分發揮;開發利用形式單一,仍以人防設施利用和地下商業為主,還未形成地下空間系統;開發利用深度不夠,僅局限於淺層,且建設存在弊端,影響下一步開發利用;地下公共空間缺乏統一管理,未形成有機整體;地下公共空間功能被擅自改動,不同類型設施開發比例不平衡等。

  2050年地下再建一個哈爾濱

  依據哈爾濱市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地下空間利用現狀,按城市發展階段、社會經濟發展預期和發展需求,《哈爾濱市城市地下公共空間開發利用規劃》提出了適合我市地下公共空間利用的發展目標:建設環保、節能、舒適、陽光、溫馨、方便、功能齊全的具有寒地城市特色的“城下城”。

  規劃確定了城市地下公共空間發展階段的近期、遠期、遠景目標:

  ——近期(到2015年),建設規模1200萬平方米,堅持平戰(災)結合的原則,逐步改善和解決城市靜態交通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

  ——遠期(到2020年),建設規模5000萬平方米,通過地下公共空間的開發利用,使中心區的城市風貌、城市環境和城市交通能有較大改善;

  ——遠景(到2050年),建設規模10000萬平方米,在城市的地下再建一個哈爾濱。

  未來地下將建7大類設施

  按照規劃,預計到2020年,按照淺層——深層開發模式,哈市地下公共空間開發總用地面積將達到3100萬平方米,可開發建築面積約為5000萬平方米。按照使用功能可分為七大類:

  ——地下交通設施,主要為全長227公裡的7條地鐵交通線路及站場、地下過街通道、地下交通疏散通道等設施。

  ——地下停車場設施,規劃社會公共停車設施建築面積466萬平方米,約可提供停車泊位12萬個;城市建設項目配套停車設施建築面積1744萬平方米,約可提供停車泊位45萬個。

  ——地下人防設施,主要包括人防指揮設施、人員掩蔽設施、醫療救護設施以及其他專項設施等。

  ——地下商業設施,主要包括地下商場、地下商業街、地下商業綜合體等。

  ——地下文體服務設施,主要包括地下辦公設施、地下體育設施、地下文化設施、地下科研設施等。

  ——地下工業倉儲設施,主要包括地下倉庫設施、地下工業設施等。

  ——其他地下設施,主要包括各類用地的地下配套設施等。

  地下形成“一心一環、五射八團”

  按照規劃,哈市地下將形成“一心一環、五射八團”的地下公共空間結構:一心即以道裡、道外、南崗地下公共空間有機連接形成的地下公共空間為地下空間體系核心;一環即利用地鐵三號環線快捷、方便的特點,將城市中心商業區與香坊和平廣場等各區級商業中心有機連接;五射即規劃地鐵一號線、二號線等5條地鐵作為城市中心區與新發展區的交通走廊,以地鐵為骨架,開發各交通節點的地下公共空間;八團即采用以點帶面的形式開發城市新區的地下公共空間,形成哈西、香坊、群力、阿城、松北、呼蘭、松浦、利民等8處城市地下公共空間集中建設片區。

  此外,還規劃了地下綜合管廊,將城市的重大市政設施管線進行共溝設置、統一管理。規劃管線走廊一共涉及69條主要道路,道路總長約142公裡。規劃還充分發揮地下交通設施沿線空間的輻射與拉動作用,利用中心區內的大型地鐵站點,建設28個集商業、交通、娛樂、停車等多功能於一體的地下綜合體。通過交通和商業的互動,與地面商業形成互補,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地下交通設施經濟效益上的不足。

  名詞解釋 城市地下公共空間

  城市地下公共空間是指城市地下天然的或人工修築的具有開放性和公共性地下建築或空間,是城市潛力巨大的後備空間資源。主要指城市各種公共地下商業設施、地下娛樂設施、地下停車場和地鐵等交通設施、地下廣場等具有聚集性人流的地下公共空間場所。

 

責任編輯:代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