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11日訊 記者從省招考辦獲悉,為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省教育廳、省財政廳下發相關配套文件,建立了我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困難的考生完成學業。我省的資助政策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四項。其中,國家助學金標准為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進行申請。
據了解,大學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且家庭困難的考生將在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資助范圍內,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5000元;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學生還有望獲得國家獎學金,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此外,經濟困難的考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申請金額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
為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自2009年起,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將由國家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予以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可補償學費或代償貸款,退役復學後可申請學費資助,每年資助學費最高不超過6000元,並實行一次性申請,一次性資助;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參加高考考入全日制高校的,也可申請學費資助,資助標准最高不超過年人均6000元。
責任編輯: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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