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2日訊 (通訊員 劉厚哲)近日,安達市人民法院以組織婦女賣淫罪,判處魏某(男)、梁某(女)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萬元。
魏某、梁某夫妻二人均為安達市人,2011年12月,魏某、梁某夫妻二人在經營一小旅館後,便大肆招收賣淫女多名,在旅館從事賣淫活動,服務費由魏某統一收取,梁某負責接待、記帳,並按記帳表給『小姐』發工資。2012年3月,安達市公安機關在接到群眾舉報後,一舉摧毀了這一賣淫場所,並依法逮捕了魏某、梁某。
法院經審理認為,魏某、梁某夫妻二人法制觀念淡薄,以營利為目的,組織多人進行賣淫,構成組織賣淫罪,二人系共同犯罪,遂依照《刑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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