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3日訊 “交4010元會費,介紹2名下線,每月就可領‘工資’,2年的時間內可獲得286.45萬元的高額回報!”日前,齊齊哈爾市警方破獲了“中國明明商”特大傳銷案件,查扣、凍結涉案資產417萬元。目前,被抓獲的68名涉案嫌疑人中,已逮捕5人、刑事拘留28人、取保候審35人。
今年3月25日,齊齊哈爾市富裕縣公安局接到舉報,光彩印刷廠周某涉嫌從事傳銷犯罪活動。經調查發現,周某等人以“中華和諧文化會員俱樂部”的名義,打著“扶貧、互助、均富”的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從事非法集資、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警方查明,只要交納4010元會費,並發展2名下線,就可以在2年的時間內獲得286.45萬元的高額回報。
加入組織的要填報個人信息表並辦理一張銀行卡(發放工資所用)後即可加入。該組織聲稱自加入的第三個月起,就可領取由“明明商”總部直接發放的工資,領取工資期限為24個月,領取數額為第1個月2000元,第2個月500元,第3個月1000元,第4個月5000元,第5個月8000元,第6個月14000元,第7個月28000元,第8個月38000元,第9個月48000元,第10個月68000元,第11個月96000元,第12個月至第23個月,每月128000元,第24個月一次性領取102萬元,工資總額合計為2,864,500元。至案發時,僅富裕縣就有147人加入該組織,涉案金額達58.9萬元。
經警方偵查得知,2010年2月,犯罪嫌疑人鮑某在北京成立了“中華和諧文化會員俱樂部”,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全國發展會員。同年8月,鮑某因組織領導傳銷犯罪被大連市警方抓獲。但是,該犯罪組織並未被瓦解,曹某等人繼續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領導傳銷犯罪活動,並且在哈爾濱市物色了黑龍江省“中國明明商”傳銷犯罪組織的負責人王某。之後,王某就開始在全省范圍內,廣泛發展會員,並授權家住依安縣的犯罪嫌疑人曹某,負責依安縣和富裕縣傳銷犯罪活動的協調和運作。2011年9月,富裕縣的周某經曹某介紹,開始在富裕縣從事傳銷犯罪活動。
另外,“中國明明商”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是近年來我省發生的一起特大傳銷案件,該案涉及全國22個省市,涉及參與群眾6000餘人,涉案金額達2100餘萬元。
5月18日,省公安廳展開收網行動,齊齊哈爾、大慶、雙鴨山、鶴崗等警方先後抓獲組織領導傳銷頭目及傳銷活動參與者376人,查扣、凍結涉案資產417萬元。黑龍江“中國明明商”總部的鄒某、劉某等一大批骨乾成員被抓獲。6月1日,專案組在北京市警方協助下,將“中國明明商”全國頭號人物曹某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