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4日訊 一男子多次透支信用卡,累計透支4萬多元無力償還時,選擇了躲避。某銀行報警後,哈市警方將其抓獲。
5月31日,哈市公安局巡警支隊特勤二大隊三中隊民警,根據某銀行的報案,在道裡區某網吧將涉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吳金龍抓獲。
吳金龍是五常市。2009年初來到哈市打工,在一家公司做銷售員。2009年8月,他虛構了自己是所在公司經理的身份在某銀行辦了一張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吳金龍剛拿到信用卡時,信用額度只有幾千元。後來,他多次透支並想辦法按時還錢,逐漸提高了信用卡的透支額度。2011年,吳金龍有了心愛的女友,日常花銷逐漸增大,他掙得工資根本不夠用,只能用信用卡進行周轉,沒過幾個月就無力按時償還透支款。截止2012年2月,吳金龍已通過某銀行信用卡透支了4萬餘元。在超過歸還期限後,銀行多次打電話向他催收,吳金龍不但不予理睬,還多次變換工作和住址,將登記的電話停機,以逃避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催款。
無奈之下,某銀行向公安機關報案。經審訊,吳金龍對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拒不還款的事實供認不諱,並在家人的幫助下,吳金龍纔償還了銀行的全部欠款。
目前,吳金龍已被取保候審。
警方提示:
現在一些人對信用卡允許透支的數額,以及歸還期限不重視,對自己累計透支的總額也不關心,常常盲目消費、過度消費,想用錢便隨意刷卡,尤其是透支消費後經銀行一再催收仍置若罔聞,直至被銀行告至有關部門纔如夢初醒。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起刑點為5000元,持卡人超過3個月未歸還,經銀行兩次催收仍不予歸還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