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15日訊 曾經,不管誰家需要搬家,總是找親戚、朋友互相幫忙,搬完家請幫忙的人吃個便飯以表謝意,就算還了人情。近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觀念的更新,搬家公司如雨後春筍般應運而生。在街頭巷尾,噴著搬家廣告的車輛隨處可見,搬家公司的小廣告無處不在,甚至貼滿了小區單元門。
搬家公司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市場需求,但記者從哈市消協獲悉,關於搬家公司的投訴日漸增多,且呈直線上昇的趨勢。由於哈市搬家行業既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也缺乏行業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管,導致亂象叢生。無證公司充斥市場,坐地起價,東西搬丟了、家具損毀了,索賠無門……讓消費者不堪其擾。
搬家,這個對於普通市民來說,再平常不過的事情,如今卻成了每位親歷者心頭一件揮之不去的煩心事。為了讓哈市搬家行業健康地、可持續發展,本報今起開設“搬家一樁小事引出煩惱一籮筐”——關注冰城搬家市場亂象專欄,刊發典型案例,持續關注哈市搬家行業。
先被一家公司“放鴿子”,又掉進另一家的層層陷阱,400元搬家費最終變成600元,沒簽協議沒證據維權難,市民吳女士大吐苦水——
喬遷新居本該是一件高興的事兒,可是剛剛搬進新家的哈爾濱市民吳女士卻惹了一肚子氣,“搬家公司說好第二天早上到,我都准備好了,結果他不來了。我只好又重新找了一家,人家一看我著急搬,變著法地給我設套,最後到底多花了200塊錢。”12日,吳女士到哈市消協投訴了這家坑人的搬家公司。
13日,記者聯系吳女士時,三天前的搬家遭遇仍讓她氣憤難平。“我現在一想就生氣,搬家公司太沒道德了,設好了圈套讓我鑽。”
預約搬家:苦等一上午卻被“放鴿子”
40歲的吳女士家住哈市南崗區宣化街附近,一家三口一直住在一室一廳的老房子裡,年初剛剛在香坊區山水文園小區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二手房,“結婚後一直住老房子,現在有新房子了,我們一家三口都非常高興,特意提前兩天給搬家公司打電話,約好10日上午7點之前派兩輛車過來搬家。”
10日,天剛亮,吳女士一家人就起來了,將衣服被褥裝進編織袋,還把怕磕碰的家具全都用報紙和泡沫進行了包裹。“擔心搬家公司的人來得早,我們6點半就忙活完了,一家人在樓下等,可是等到8點10分也沒見到車的影子。”
吳女士打電話給搬家公司,得到的答復是“車出發了,半個小時到。”“當時我尋思只要車能盡快趕到,把家順利搬了就行了。結果等到快10點了,車還沒到。”當吳女士再次給搬家公司打電話時,得到的答復仍是“半個小時就到了”。當吳女士第四次給搬家公司打電話准備質問對方時,卻被告知“車壞半路了,去不了了”。
“我們全都准備好了,折騰了一大早上,結果被搬家公司放鴿子了,真是太氣人了!我跟搬家公司說,要到消協告他們,結果人家直接跟我說‘你沒簽合同,只是電話預約,去投訴也沒用。’我一聽當時就傻眼了。”吳女士無奈地說。
再約第二家坐地起價,分三步套走200元
第一步:車能開到樓下愣說沒法停,多花60元
眼看著臨近中午,搬家公司還沒有著落,看著滿地的家具,吳女士有點著急了,四處尋找搬家公司,正好看見樓道牆上貼著一個搬家公司的小廣告,便按照上面的電話打了過去,“電話裡說好了,來兩臺廂貨,把家具搬到五樓,每臺車200百,一共400塊錢。”
吳女士說,這次搬家公司來得很快,不到20分鍾車就到了,“可是車開到小區的十字路口就不往前走了。司機說我家門前太窄,停車和搬東西不方便,車只能停在路口,但是這樣的話就得多搬20多米,每輛車得加30塊錢。”吳女士聽後很生氣,“不是說好了嗎,怎麼還要加錢呢?”
但廂貨司機態度很強硬,“你要是不加錢,我們就回去,反正活兒有都是。”吳女士跟家裡人商量了一下,心想都等一上午了,也不差這60塊錢了,搬吧。
第二步:家具明明能放下偏說得加車,又花60元
吳女士告訴記者,因為臨近中午,盡管有工人搬運家具,自己和丈夫也跟著往樓下搬東西,就是希望能快點搬完,結果大件家具都搬到樓下後,問題又來了。“他們是一個人往車上裝,一個人在車廂裡擺,擺了一會兒,工人就跟我說,按照樓下的家具數量來看,肯定擺不下了,讓我給公司打電話,再叫一輛車。”
“我說能擺下,工人說他有經驗,肯定算不錯,不信的話,讓我自己上車擺。”吳女士說,給搬家公司打電話,對方表示,再來一輛車還得花180元。正當吳女士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候,搬家的工人跟她說,“你加點錢,我給你想想辦法,爭取都裝下。”吳女士一聽,就問多少錢,“你再拿60吧,我們快點搬,看你們也著急了。”吳女士一聽,搬家工人明顯是想要小費,“我從來不知道搬家還得給小費,但是看著滿地的家具,如果不給,工人肯定不會認真乾活。”吳女士說,自己一狠心,又拿了60元錢,給了帶頭的工人。
第三步:“樓層費”隨便要,不給錢就撂挑子,再花80元
車費給了,小費給了,4個工人果然賣力乾活,十幾分鍾後,家具全部搬進了兩輛廂貨。但車開到吳女士新家樓下後,問題又來了。“我們只負責把家具搬到一樓,你家要是在五樓的話,搬上去得加錢。”一聽還得加錢,吳女士氣憤地說:“怎麼還加錢呢?當時電話裡不是說好了搬到五樓嗎!”工人卻說,“我們沒接到通知,公司規定的,樓層高就得加錢。”
連續三次被對方要錢,吳女士頓時火了,“你們這不是騙人嗎?說話不算數,我要找你們公司的領導。”還沒等吳女士打電話,4名工人鑽上車就想走。
一看對方要走,吳女士急了,“我住的是新小區,附近根本找不到乾活的人,靠家裡人也沒法把家具搬進去。即使能找到其他工人,還得另外花錢,而且還耽誤時間。”沒辦法,吳女士攔住廂貨,“你們說,樓層加價要多少錢?”“一層樓10塊錢,兩輛車,一共是80塊錢。”“行,這錢我出,我花錢買個順利!”吳女士一咬牙又給了搬家工人80塊錢。
拿到錢,4名工人很快就把家具全部抬上了五樓。
沒簽協議沒留證據遇到陷阱難維權
“本來電話裡說好400元搬家,結果搬完家花了600元,真是太坑人了。”家搬完了,房子收拾好了,吳女士越想越生氣,12日上午,她到哈市消協投訴了這家搬家公司。
對於吳女士的遭遇,哈市消協投訴部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很多搬家公司都存在坐地起價的問題,他們抓住了消費者急於搬家的心理,利用搬家空隙索要車費、樓層費和小費,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往往吃啞巴虧。由於吳女士沒有與搬家公司簽協議,手裡沒有任何票據和證據,如果搬家公司不承認工人坐地起價的行為,消費者很難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