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6月22日訊 兩個人借酒勁搶劫出租車司機40元。近日,公安機關將這兩名犯罪嫌疑人抓獲。3月30日,哈市道裡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因搶劫罪,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1萬元,王某被判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11年12月,李某跟王某在明水縣某旅店住宿時結識,二人晚上閑來無事便喝起了酒。喝到興頭時,想著乾點什麼能弄點錢花。經過“深思熟慮”,他們決定在夜深時搶劫出租車司機。夜間,他們在旅店附近各自撿了一塊磚頭藏起來,見被害人楊某駕駛出租車迎面駛來,便將車攔下後稱要到某工廠。當車開到工廠院內時,李某突然摟住楊某的脖子說:“把錢拿出來!”一旁的王某也拿著磚頭威脅楊某說:“把錢拿出來,不然我就打死你。”而楊某的身上只有40元錢,都交給了二人。隨後楊某報警,幾天後,公安機關將逃到哈市道裡區的二人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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