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8日訊 記者昨天從市招考辦獲悉,2012我市省、市重點高中招生計劃已出臺。
據介紹,今年我市省、市重點高中統招生比去年增加3615人,配額生比去年增加2377人,收費生減少4610人。全市普通高中計劃招生49876人,完全能夠滿足報考普通高中學校學生的就讀需求。今年省重點高中將分3個批次招生,每個批次均設統招、配額、擇校志願。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最多可以報考9個省重點高中志願,即報考3個省重點高中統招志願、3個省重點高中配額志願和3個省重點高中擇校志願。市重點高中為一個批次志願,即統招、配額、擇校。
市重點高中招生計劃

省重點高中招生計劃
專訪哈市招考辦負責人十問中考志願填報
答:2012年我市中考考生志願填報實行考後成績發表之前估分填報方式,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28日—7月6日,7月8日各區、縣(市)中招辦數據匯總,7月9日上報市招考辦。
問:特長生如何錄取?
答:特長生計劃含在招生學校統招生計劃內。審定合格的藝體特長生在重點高中各批次錄取時在所報重點高中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延90分內佔統招計劃提前錄取。錄取時,若招生學校招收特長生錄取數不足招生計劃總數的3%,則空餘特長生計劃錄取統招生。
問: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願什麼時間填報?
問:中考志願如何設置?
答:中考志願共設置五個批次志願:
第一批次志願:哈一中、哈三中南崗校區、哈六中、哈九中、哈師大附中、省實驗中學、哈二十四中、阿城一中第一批次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二批次志願:哈三中群力校區、哈九中松北校區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三批次志願:哈一中、哈三中群力校區、哈六中、哈九中、哈師大附中、省實驗中學、阿城一中第三批次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四批次志願:市重點高中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五批次志願: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學校志願。
問:符合省重點高中統招、配額條件的考
生,省重點高中志願最多可報幾個志願?
答:可報9個省重點高中志願,即省重點高中一批次統招、配額、擇校3個志願;省重點高中二批次統招、配額、擇校3個志願;省重點高中三批次統招、配額、擇校3個志願,共計9個志願。
問:符合配額志願填報資格的考生可以任意選擇各省重點高中志願填報嗎?
答:必須按照考生初中就讀學校享有的配額生計劃、按批次填報。
問:重點高中錄取的依據和原則?
答:重點高中統招生和配額生的錄取以文化課考試(含學業考試,下同)總成績、體育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三項之和為依據,嚴格按招生計劃、報考志願擇優錄取。
重點高中擇校生的錄取以文化課考試總成績、體育考試成績兩項之和為依據,按報考志願擇優錄取。民辦高中以文化課考試總成績為依據錄取。
問:重點高中錄取順序?
答:嚴格按照重點高中各批次的統招、配額、擇校順序錄取。
即第一批次:省重點高中第一批次統招、配額、擇校。第二批次:省重點高中第二批次統招、配額、擇校。第三批次:省重點高中第三批次統招、配額、擇校。第四批次:市重點高中統招、配額、擇校。
問:考生被上一志願錄取,是否可以提出申請放棄,錄取到下一志願?
答:不可以。凡被上一志願錄取者,以下志願不得再錄。
例如:考生填報了省重點一批次某學校的擇校志願或填報了省重點二批次某學校統招志願想放棄,錄取到以下批次的統招或配額等,一律不允許更改。
只要填報了志願並上報到區、縣(市)並匯總到市招考辦,任何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更改。
問:考生配額志願如何錄取?
答:配額生的錄取以各初中學校為單位,按考生的配額志願、學校的配額指標、考生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體育成績、政策性加分三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省重點高中配額生錄取,考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20分的不予錄取。在規定分數線內初中學校的配額生指標未錄滿的,剩餘指標由市招考辦收回,收回的省重點高中配額生指標在該初中學校所在區范圍內按照考生的配額志願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配額。
市重點高中配額生的錄取,考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30分的不予錄取。
問:民辦高中如何錄取?
答:為支持和鼓勵民辦高中的發展,民辦高中實行自主錄取辦法。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持《哈爾濱市2012年初中昇學考試成績單》到民辦高中自主報名。
專訪哈市招考辦負責人十問中考志願填報
答:2012年我市中考考生志願填報實行考後成績發表之前估分填報方式,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6月28日—7月6日,7月8日各區、縣(市)中招辦數據匯總,7月9日上報市招考辦。
問:特長生如何錄取?
答:特長生計劃含在招生學校統招生計劃內。審定合格的藝體特長生在重點高中各批次錄取時在所報重點高中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下延90分內佔統招計劃提前錄取。錄取時,若招生學校招收特長生錄取數不足招生計劃總數的3%,則空餘特長生計劃錄取統招生。
問: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願什麼時間填報?
問:中考志願如何設置?
答:中考志願共設置五個批次志願:
第一批次志願:哈一中、哈三中南崗校區、哈六中、哈九中、哈師大附中、省實驗中學、哈二十四中、阿城一中第一批次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二批次志願:哈三中群力校區、哈九中松北校區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三批次志願:哈一中、哈三中群力校區、哈六中、哈九中、哈師大附中、省實驗中學、阿城一中第三批次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四批次志願:市重點高中統招、配額和擇校志願。
第五批次志願: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學校志願。
問:符合省重點高中統招、配額條件的考
生,省重點高中志願最多可報幾個志願?
答:可報9個省重點高中志願,即省重點高中一批次統招、配額、擇校3個志願;省重點高中二批次統招、配額、擇校3個志願;省重點高中三批次統招、配額、擇校3個志願,共計9個志願。
問:符合配額志願填報資格的考生可以任意選擇各省重點高中志願填報嗎?
答:必須按照考生初中就讀學校享有的配額生計劃、按批次填報。
問:重點高中錄取的依據和原則?
答:重點高中統招生和配額生的錄取以文化課考試(含學業考試,下同)總成績、體育考試成績、政策性加分三項之和為依據,嚴格按招生計劃、報考志願擇優錄取。
重點高中擇校生的錄取以文化課考試總成績、體育考試成績兩項之和為依據,按報考志願擇優錄取。民辦高中以文化課考試總成績為依據錄取。
問:重點高中錄取順序?
答:嚴格按照重點高中各批次的統招、配額、擇校順序錄取。
即第一批次:省重點高中第一批次統招、配額、擇校。第二批次:省重點高中第二批次統招、配額、擇校。第三批次:省重點高中第三批次統招、配額、擇校。第四批次:市重點高中統招、配額、擇校。
問:考生被上一志願錄取,是否可以提出申請放棄,錄取到下一志願?
答:不可以。凡被上一志願錄取者,以下志願不得再錄。
例如:考生填報了省重點一批次某學校的擇校志願或填報了省重點二批次某學校統招志願想放棄,錄取到以下批次的統招或配額等,一律不允許更改。
只要填報了志願並上報到區、縣(市)並匯總到市招考辦,任何人、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更改。
問:考生配額志願如何錄取?
答:配額生的錄取以各初中學校為單位,按考生的配額志願、學校的配額指標、考生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體育成績、政策性加分三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省重點高中配額生錄取,考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20分的不予錄取。在規定分數線內初中學校的配額生指標未錄滿的,剩餘指標由市招考辦收回,收回的省重點高中配額生指標在該初中學校所在區范圍內按照考生的配額志願和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配額。
市重點高中配額生的錄取,考生總成績低於招生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30分的不予錄取。
問:民辦高中如何錄取?
答:為支持和鼓勵民辦高中的發展,民辦高中實行自主錄取辦法。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持《哈爾濱市2012年初中昇學考試成績單》到民辦高中自主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