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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收藏』展引發所有權案 揭秘『領袖油畫』歸屬之爭
2012-07-15 11:16:52 來源:生活報  作者:單曉彤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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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油畫作品

  生活報7月15日訊 時間需追溯到1972年,當時正值哈市舉辦“紀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講話發表30周年”大型美術作品展覽會,原省展覽館劃撥了專款並提供了必要條件,由原省展覽館職工馮慶和馬原共同創作了油畫《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展覽結束後,油畫一直存放在原省展覽館,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幅畫連同那段歲月漸漸淡出了人們的視線,被人們遺忘。

  2010年2月,該畫出現在了哈市市民金海濱個人紅色珍品收藏展上,不料,展出中途上演了油畫作者馮慶、馬原向收藏者金海濱搶畫的驚人一幕。搶畫風波最終以馮慶、馬原將收藏者金海濱訴至法院收場。近日,省法院終審判決,創作者馮慶和馬原向收藏者金海濱索要文革時期《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畫作未獲法院支持。

  回溯——

  這張油畫的創作始末

  1972年,正值哈市要舉辦“紀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講話發表30周年”大型美術作品展覽會,展覽重點將突出“毛主席視察黑龍江”、“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軍民聯防”四個方面的內容。而1943年出生的馮慶和1928年出生的馬原,當時作為原黑龍江省展覽館的專業美術工作者,由展覽館指定主題和創意並利用展覽館提供的物質條件,耗時數月,二人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務,共同創作了長約3.8米、寬約1.46米的《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油畫作品。該幅作品逼真地再現了當年毛主席站在哈爾濱國際旅行社樓頂觀看哈爾濱市容的情景。當時的展覽會大獲成功,受到了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展覽結束後,這幅油畫便一直存放在原黑龍江省展覽館裡。

  2010年2月,馮慶在哈市市民金海濱舉辦的“隆重紀念毛主席視察黑龍江60周年——金海濱收藏珍品大型展覽”上看到了這幅久違的油畫。當時馮慶和馬原便向金海濱索要這幅畫作,遭到了金海濱的拒絕,於是兩人便在同年5月,向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了金海濱,要求他返還該油畫並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


  案起——

  展覽結束前上演搶畫風波

  近日,記者采訪到了今年56歲的收藏者金海濱,“從1980年我的第一件收藏品——一枚毛主席像章開始,這32年來,我始終認為激勵我進行‘紅色收藏’的動力,是我覺得自己是在收藏一段歷史,珍藏一段回憶,它可以讓後人在探尋那段歷史時有證可尋。”

  回憶起那天展覽上畫作險些被搶的經過,金海濱至今心有餘悸。2010年2月26日,金海濱以個人身份自籌資金舉辦了“隆重紀念毛主席視察黑龍江60周年———金海濱收藏珍品大型展覽”,展覽免費開放供市民參觀。在這次展覽的資料上寫著:“金海濱是一名收藏愛好者,在一次偶然的機遇中,由於金海濱的搶救性收藏,使得一批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藝術品存留至今,為保護傳承歷史文化,立之一功。當年這些重要的藝術品誕生在黑龍江省最高藝術殿堂,展藏於黑龍江省最高藝術殿堂,是珍貴的不可再生的資源,有的作品在全國獨一無二。”

  當時,金海濱看著熙熙攘攘的參觀人潮,看著大家對自己的收藏品表現出的濃厚興趣,內心興奮又欣慰。不想,這時兩名民警走進展覽館,來到金海濱面前表明身份,正在金海濱納悶時,兩名民警告訴他:“我們接到報案,說他們的畫丟了,發現就在你展出的畫作之中。這樣吧,等這兩天你的展覽結束後,到我們派出所說明一下情況。”

  兩天後,展覽進行到最後一天,14時左右,正當金海濱給參觀者講解一件收藏珍品的來歷時,突然有一群人衝進了展廳,人群中一位老人走上前說:“我已經報案了,今天我是來拿畫的。”金海濱這纔回想起來前一天民警對他說的話。正說著話,馮慶身後的20幾個人已經開始直接動手到牆上摘那幅《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的畫作。很快,接到報警的民警趕到現場維持秩序。

  3個月後,馮慶和馬原一紙訴狀將金海濱告上了法庭。

  講述——

  涉案油畫是撿來的

  談到《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這幅畫作的由來,金海濱回憶起了當時的情景:“1989年夏天,我無意中經過原省展覽館,發現院內有很多毛主席塑像和畫作。原來,這裡正在進行展館布置和維修,展館內以前的東西就放在了外面,與建築垃圾混放在了一起,其中,有很多雕塑和畫像已經損壞。看到這個場景,我心裡一陣難受,隨後就找到了當時展覽館的後勤部主任,證實了這些東西確實是不要了,於是我向他提出了想要收藏的意思。那位領導想了想之後,跟我說覺得要是有用的,就可以撿走。這樣,我就從那些物件中選擇了損傷比較輕微的8幅油畫(其中含涉案油畫)和4幅巨幅照片。現在想起來,我跟這些油畫和照片真的是挺有緣分的,應該屬於搶救性收藏。”

  兩名原告——

  要求返還原畫

  馮慶和馬原認為,二人在創作油畫作品《毛主席觀看哈爾濱市容》時耗費了大量心血,為了能生動刻畫、逼真再現,二人除了查閱了大量的歷史書籍,還找來當年參加過毛主席視察哈爾濱的人員了解情況,找到其他工作人員扮演歷史人物來營造當年毛主席和周總理站在哈爾濱國際旅行社樓頂視察的氣氛,並在繪畫選景布局方面下了很大工夫。展覽結束後,油畫一直都存放在展覽館裡,直到1990年9月,我國著作權法正式頒布,二人了解了有關規定後,曾到原黑龍江省展覽館想取回自己的作品,但當時並沒有找到。二人在近20多年的時間裡,通過各種方式打聽油畫的消息,卻一直沒有得到回音。

  直到2010年2月,馮慶在展會上看到了自己思念多年的作品後,找到了畫展主辦方金海濱提出索要此畫。當時金海濱稱這幅油畫作品是自己通過合法方式收藏的,但又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續。而且,金海濱在近些年裡,曾多次舉辦紅色油畫展,在歷次展覽中均包括這幅油畫作品,但對油畫作品的作者卻只字不提,馮慶和馬原認為金海濱侵犯了二人的作品展覽權。於是,二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金海濱返還油畫,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期間,二人明確表示放棄賠償經濟損失訴訟請求,只要求返還原畫。

  法院判決——

  原告敗訴

  2011年12月,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馮慶和馬原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原黑龍江省展覽館自成立之日起即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其主要職能為宣傳、弘揚毛澤東思想,舉辦“紀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發表30周年”美術作品展覽也是履行職能之行為,展覽館也為展覽所需的創作材料、展覽布置等支付了相應的活動經費。並且,在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政治環境下,因涉案油畫的創作、展覽而產生的政治風險及相應後果也是由原黑龍江省展覽館承擔。根據現有證據,馮慶和馬原當時作為黑龍江省展覽館的美術創作人員,是按照原黑龍江省展覽館的要求及安排,利用原黑龍江省展覽館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為展覽活動創作完成的涉案油畫,所以應當認定原黑龍江省展覽館為涉案油畫的所有權人。二人並非涉案油畫原件的所有權人,其要求涉案油畫目前的持有人金海濱返還原物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法官說案:

  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它是特殊歷史時期職務作品所有權產生的爭議。美術等作品的著作權和原件所有權可以分離,著作權人並不當然是作品原件的所有權人。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對此案的裁判,明確了對特定歷史時期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的認定,不應脫離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及社會環境,應綜合考慮作品的創作者、作品原件當時的所有權人、作品原件現在的合法持有人(收藏者)之間的利益平衡。

  ——省法院民三庭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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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