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7日訊 近日,《黑龍江省建立全科醫生制度實施方案》正式出臺,從全科醫生的培養、執業准入、執業方式、激勵辦法等作了全面的規定,確定哈爾濱、大慶、七臺河作為全省試點城市。
培養一名全科醫生需8年
在規范全科醫生培養模式上,我省將全科醫生培養逐步規范為『5+3』模式,即先接受5年的臨床醫學(含中醫學)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
全科醫生的執業准入條件也將統一。在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階段,參加培養人員在導師指導下可從事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等臨床工作和參加醫院值班,並可按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注冊全科醫師必須經過3年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取得合格證書,並通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未取得全科醫師執業資格的,不得應聘全科醫生崗位工作。
基層醫生可考試並注冊全科醫生
近期,我省將多渠道培養合格的全科醫生。鼓勵基層在崗醫生通過參加成人高等教育提昇學歷層次,符合條件後參加相應執業醫師考試,考試合格可按程序注冊為全科醫師或助理全科醫師。其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後出生)的,5年內必須達到國家承認的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學歷。
依據該實施方案,我省鼓勵全科醫生以多種方式執業。取得執業資格的全科醫生一般注冊1個執業地點,也可以根據需要多點注冊執業,但每名全科醫生執業注冊點最多不能超過3個。全科醫生可以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院)全職或兼職工作,也可以獨立開辦個體診所或與他人聯合開辦合伙制診所。鼓勵組建由全科醫生和社區護士、公共衛生醫生或鄉村醫生等人員組成的全科醫生團隊,劃片為居民提供服務。
一名全科醫生最多簽約2000居民
我省將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全科醫生要與轄區居民(含流動人口)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服務責任落實到全科醫生個人。參保人員可在本縣(市、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或全科醫生范圍內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後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
簽訂服務契約的非參保居民,按照協議由個人支付全科醫生服務費。逐步完善全科醫生制度,將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全科醫生按年收服務費
該實施方案規定,全科醫生按簽約服務人數收取服務費。全科醫生為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按年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個人分擔。具體標准和保障范圍由各地根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基本醫保基金和公共衛生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在充分考慮居民接受程度的基礎上,可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通過提供不同的醫療衛生服務實行不同的服務費標准。
全科醫生向簽約居民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除按規定收取簽約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服務費用。全科醫生可根據簽約居民申請,提供非約定的醫療衛生服務,並按規定收取費用;也可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等服務費用。
服務居民越多,醫生收入越多
實施方案明確,我省將合理確定全科醫生的勞動報酬。
全科醫生及其團隊成員屬於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式工作人員的,按其相應職務及專業技術職級執行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其他在基層工作的全科醫生按照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的服務合同和與居民簽訂的服務協議獲得報酬,也可通過向非簽約居民提供門診服務獲得報酬。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全科醫生等承擔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績效考核將充分考慮全科醫生的簽約居民數量、構成、門診工作量、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以及居民醫藥費用控制情況等因素。
要點提示
未取得全科醫師執業資格的,不得應聘全科醫生崗位工作;全科醫生可全職也可兼職,每名全科醫生執業注冊點最多為3個;全科醫生要與轄區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服務人口越多,看病越好,收入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