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3日訊(牟維春 記者岳雲雪)自稱能辦工作的“能人”,利用家長為子女找公務員工作的渴望心理,哄騙家長掏錢,得到“打點”錢後卻東躲西藏。近日,哈爾濱道外公安分局三棵樹大街派出所將涉嫌詐騙的陳某擒獲。
7月5日,幾個大學畢業生的家長來到三棵樹大街派出所報案:從2010年7至8月間,被一個叫陳某的人以為孩子辦進監獄管理局、戒毒所、檢察院工作為由,先後通過一個“搭橋人”從這些家長處分別騙走共計65萬元。接警後,民警全力偵辦此案。
經了解,陳某收錢時還在該所轄區居住,承諾讓這些畢業學生2010年9月上旬上班,但一直沒有結果,陳某分別以領導出差、開會為由,一拖再拖。2011年,這些心急如焚的家長在與其聯系時,陳某卻人走家搬再也不露面了。四個家長找到“搭橋人”,但“搭橋人”也沒有找到陳某。
經過分析,民警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詐騙案,並立即投入了偵查工作。民警首先到省司法廳和監獄管理局核查,發現該系統內根本沒有陳某這個人,陳某系偽造身份騙取錢財。7月12日,民警在陳某原住小區走訪時了解到一個重要線索:一鄰居見到過陳某,聽陳某說自己在香坊宏昇名苑小區居住。民警們迅速赴該小區開展工作,通過物業部門查出陳某在該小區8棟居住,但好像這幾天一直沒回家,只有其同居女友在家。民警冒酷熱在該小區門前蹲守。13日19時許,蹲守民警將回家的陳某抓獲。
經審訊,陳某與“搭橋人”只見過幾次,不甚了解。一次相遇時陳某說,其局長要退休了,能辦幾個孩子的工作,可以幫忙聯系下,還能賺點好處費。於是“搭橋人”介紹了四個人,共給陳某65萬元,但工作的事一直沒有兌現,“搭橋人”找陳某要求退錢時,陳某已經人間蒸發了。陳某還交待,他曾以合伙投資為由,從王某處騙取11萬元的合伙投資資金,陳某拿到錢後買了臺轎車。
7月14日,陳某因涉嫌詐騙被道外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