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26日訊 25日,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被殺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持刀追砍醫護人員致一死三傷的犯罪嫌疑人李夢南到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夢南,男,1994年5月30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無職業。2012年3月23日9時許,被告人李夢南與其爺爺李祿到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治療其強直性脊柱炎。就診過程中,被告人李夢南因誤解醫生的治療方案,產生殺人動機。當天16時許,被告人李夢南在哈醫大一院住院處附近一倉買店購買了一把水果刀,後回到哈醫大一院住院處五號樓五樓風濕免疫科醫生辦公室內,持刀刺該科實習醫生王浩(男,28歲)頸部一刀;刺該科醫生王宇頭面部及左腕部數刀,鄭一寧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實習醫生於惠銘頭部一刀,後逃離現場。被害人王浩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鑒定:王浩系生前頸部被刺致右頸靜脈損傷,失血死亡。王宇頭部損傷構成重傷、右眼部損傷構成輕傷、左腕部損傷構成輕微傷。鄭一寧面部損傷構成輕傷,右耳廓、右前臂損傷構成輕微傷。於惠銘頭部損傷構成輕微傷。公安機關於2012年3月23日17時許將被告人李夢南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夢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死一人,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夢南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之規定,應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
被害人王浩的父母、王宇、鄭一寧均對李夢南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追究李夢南的刑事責任並對其從重處罰,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各項損失予以賠償,賠償請求共計131.61萬元。哈爾濱市中級人法院審理後,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