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日訊 暑假過半,家裡有昇小學、昇初中孩子的家長們已經按捺不住了,紛紛為“分班考”忙活著。不過今年不同往年,昨日,記者獲悉,市教育局發布了《關於禁止組織小學入學分班考試的通知》和《關於禁止組織小學昇初中入學考試的通知》,禁止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不准舉辦入學考試
《通知》要求,各小學校、初中學校繼續堅持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適齡兒童憑戶口本、房屋產權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由所轄區(縣)教育局辦理小學、初中入學手續,到相應學校就讀。
流動人口子女憑居住證,按《大慶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各學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進行考試、考核、測試選拔學生,不得將考試成績作為招生的依據。各學校更不允許通過考試的方式,選拔招收學區外學習成績好的學生。
各校不准設立重點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要求,各學校要按照義務教育標准化辦學標准,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均衡編班,“學校不得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要平等對待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各學校不准把成績好的學生單獨編班,形成事實的“重點班”。
嚴格控制大班額。小學班額要求控制在45-50人以內。
同時要依法治校,借鑒外地成功經驗,采取隨機抽簽、電腦派位等方式方法,進行均衡編班,以利充分調動廣大師生的積極性,大面積提高教育質量。
違規考試的校長將被約談
《通知》規定,各縣(區)教育局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是管理學校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控制“擇校生”。市主管部門將嚴肅查處違規入學招生考試行為,糾正各種違法辦學行為。
已經組織小學入學考試的學校,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形成書面檢查材料,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將對違反規定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校長進行約談,責令整改,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