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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門查處違法鳴笛2217件 提倡駕駛員不鳴笛多讓行
2012-08-02 19:00:2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吳凡 岳雲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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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發現車輛違法安裝的高音喇叭。吳凡 攝

駕駛員自行拆除高音喇叭。吳凡 攝

    東北網8月2日訊(吳凡 記者岳雲雪)為減少道路交通噪聲污染,提倡更加文明、有序的出行方式,哈爾濱市交警部門近期在全市范圍內加強了對機動車亂鳴喇叭、非法安裝及使用高音、變音喇叭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從嚴管控。截住目前,警方共查處違法鳴笛2217件,拆除高音喇叭94個。

  從8月2日的整治情況看,大多數被取締的駕駛人缺少了法律所規定的“讓行精神”,而是采取了借助車喇叭的強大聲勢“迫使”對方為自己讓路,不禁惹來了對方的反感,還被執勤交警依法處以了50元的罰款。

  14時30分許,交警巡邏大隊在巡邏至紅旗大街通鄉商店門前的一處公交車終點站時,聽到了一陣高音氣喇叭的急促鳴笛聲,尋聲望去是一輛進站的黑AF6821(黃牌)號333路公交車正在鳴笛催促其他車快速通行,隨後,民警上前進行取締。駕駛人肖雙濱表示自己知道市區內禁止鳴笛的規定,也看見了不遠處的禁止鳴笛標志,但鳴笛的動作只是下意識的。對於安裝高音氣喇叭的違法行為,肖某則表示主要是跑郊區道路時用的,並強調喇叭聲大纔能使車和人讓行。當民警詢問其剛纔的情況是否可以不鳴笛時,駕駛人表示可以,並保證以後養成不在市區內鳴笛的好習慣。

  隨後,駕駛人自行拆除了非法安裝的高音喇叭後,並接受了交警部門作出的250元罰款。此後,民警在檢查另一臺車牌號為黑A84659(黃牌)的重型自卸貨車時,發現該車也存在非法安裝高音氣喇叭的行為,並依法對駕駛人姜長宇作出了200元罰款、拆除非法裝置的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在今後的日常整治中,將會在淨化道路交通秩序的同時,進一步淨化機動車鳴笛所產生的噪聲污染,並向廣大駕駛人發出倡導,駕車時保持平和心態,不爭道搶行,不亂鳴喇叭、做到“車讓人”、“車讓車”文明有序行車。

責任編輯:彭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