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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遇車禍無錢療傷 法援申請『先予執行』獲救命錢
2012-08-07 14:52:31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王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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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7日訊 外來務工人員突遭車禍,面對數萬元的醫療和康復費用,家人無力承擔。日前,道外區法援中心為解援助對象『燃眉之急』,積極實施司法救助措施,向法院申請啟動『先予執行』程序,讓受害人及時拿到了3萬元『救命錢』。

  據了解,來哈打工的康某在工作期間發生了車禍,經交警部門認定為對方全責;出院後,康某一直臥床養病,責任方的後續理賠一直處於訴訟階段。由於康某的母親和一對姐妹全有殘疾,家中沒有其他生活來源,不僅無力承擔治療費用,生活也陷入了困難。如果拖延下去等待判決結果,不但影響康某恢復,家中也可能面臨『斷火』。一籌莫展之際,康某的家人向道外區法援中心求助。

  了解到康某的實際困難後,法援中心立即指派律師代理該案,律師向法院遞交了申請『先予執行』等材料。在法援律師的努力下,法院裁定肇事方先予執行醫療費和生活費等3萬元,讓康某得到及時治療,家庭生活也得以安頓。

  據道外區法援中心主任徐麗萍介紹,此案中法院根據法援律師申請,為解決權利人生活和治療的急需,裁定『先予執行』,是哈市法援律師和法官共同努力,為受害人送去『救命錢』的典型案例。

  『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對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決前,為解決權利人的生存急需,依法裁定義務人預先履行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財物等措施的制度,法援案例中的贍養費、扶養費、醫療費,追索勞動報酬等緊急情況均可適用。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