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齊齊哈爾8月9日訊 記者8日從市人社局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於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為深入貫徹落實、規范用人單位參保繳費行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於八月初至九月末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失業保險擴面征繳活動。
本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活動的重點是依法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勞動監察等相關部門通力協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一章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規定,深入挖掘我市失業保險擴面潛力,使所轄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和個人應保盡保。
此外,市人社局在依法擴大失業保險覆蓋面的同時,將選擇欠繳失業保險費嚴重,且有繳費能力的重點單位,認真核定其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進一步加大失業保險費征繳力度,追繳歷史陳欠失業保險費,提高失業保險費征繳率,確保失業保險費應收盡收,應繳盡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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