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13日訊 日前從齊齊哈爾市殯儀館了解到:市殯儀館共存放40000骨灰盒,但目前無人認領的骨灰盒就有4000餘個,佔總存放量的10%,最長的20多年無人問津。家屬既不前來祭奠也不繳納寄存費,給殯葬場所出了難題。
市殯儀館一負責人告訴記者,只要家屬辦理骨灰寄存的,骨灰寄存證上都標注著:凡不按規定繳費的,6個月後無人認領的骨灰,經社會公告30日後,仍無人認領,則由殯儀館自行處理。然而市殯儀館考慮到,一旦有親人來找骨灰盒,卻因欠繳寄存費無法找到是件憾事,所以市殯儀館專門開闢了一個區域存放無人認領的骨灰盒,因暫時還有空間資源,市殯儀館暫未考慮處理這批骨灰盒,但殯儀館每年都要花費很大的人力財力來維護。最近一次大批清理、深埋“無主”骨灰盒是10多年前的事兒了。
近些年,每年都有幾個被遺忘的骨灰盒重新找到“親人”,去年有個骨灰盒是1991年存放的,欠費20年後,被親人重新續費認領。超期存放骨灰盒多數是長達十多年無人認領的,由於存放年代久遠,有的家屬因證件丟失,有的因不記得骨灰盒是什麼樣子,有的因骨灰盒上相片已經模糊,有的因漆字脫落無法辯認,致使家屬難以找回。“無主”骨灰背後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門,有的是死者身後的一系列社會及家庭糾紛,或者死者親屬無暇顧及、不願處理骨灰,也有的隔輩人早就忘到腦後了。
市殯儀館負責人稱,“無主”骨灰盒的情況,在我市其它殯儀館都有不同程度存在。殯儀館每年清理前都發函或者在媒體刊登啟事,希望有親屬能前來認領骨灰,但有的因為年代久遠,地址更改,長期無人認領的骨灰盒找到“親人”可能性不大。
如果按殯儀館規定,無人認領骨灰盒被深埋或處理掉,法律是否允許?高律師回應稱,骨灰寄存在法律上形成寄存人與保管人之間的保管合同法律關系,寄存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繳納寄存相關費用,殯儀館一方負有妥善保管骨灰的義務,若寄存人到期不繳納寄存費即構成違約,殯儀館有權根據保管合同的約定自行處理骨灰,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目前對如何“自行處理”並無規定,究竟如何依法妥善處理這些“無主”骨灰尚屬空白,或許只有相關部門重視後,通過立法纔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