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14日訊 我省是重要的老工業基地,工業經濟佔全省經濟總量的二分之一,是全省重要的財政支柱。為應對全球復雜經濟形勢影響,確保工業經濟穩步增長,日前,省工信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11個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促進全省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若乾政策措施》,其中包括鼓勵企業增加生產、幫助企業開拓市場、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減輕企業負擔等措施,這是記者從省政府13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按產值獎勵企業經營者
《措施》規定,我省將支持、鼓勵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增加生產。對2012年實現工業總產值和銷售收入分別達到5至10億元、年增長20%以上,總產值和銷售收入分別達到10至50億元、年增長15%以上,總產值和銷售收入分別達到50億元以上、年增長10%以上,且年稅金同比增長的制造業工業企業,分別按銷售收入增長部分的2%。對企業給予獎勵;對2012年新建工業項目投產且納入統計的企業,投產當年工業總產值超過0.2億元、1億元、5億元和10億元的,分別獎勵企業經營者2萬元、5萬元、10萬元和50萬元。
新增貸款利息按比例給予補貼
對地方經濟貢獻大,產品市場好、訂單足,上下游產業帶動力強,但流動資金出現階段性緊張,支持後可實現較大或穩定增長的重點企業,在201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增貸款,按利息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鼓勵擔保機構對發展前景好的企業提供新增擔保貸款,通過提高風險補償代償標准的辦法予以支持。鼓勵企業向市場融資。
政府優先采購本省藥企產品
對由省政府組織參加在省外舉辦的國家級或區域性的綜合型展覽會和重點專業展覽會的重點企業,省財政給予一定補助;對自行參加國際國內大型展覽會、展銷會的企業,經審核後,省財政給予其參展櫃臺費用50%的補貼。省內基本藥物招標,在同質同價的前提下,優先采用省內醫藥企業產品。
企業暫時遇困“三稅”可緩征
《措施》規定,對地方經濟貢獻大,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經審核認定,可緩征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征收企業“探頭稅”和“過頭稅”。對連續虧損3年,拖欠稅金、欠發職工工資6個月以上,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財政部門配合審核,地方政府批准並報省政府備案後,可在2012年年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同時,加大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查處力度,凡收費標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標准收取。
組成協調組深入企業解難題
《措施》規定,省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組成五個協調組,幫助企業解決制約生產和發展的突出問題。對省內制假售假企業,一經發現,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或吊銷其營業執照,其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加強效能監察和績效考核,嚴格查處失職瀆職、推諉扯皮、不作為和亂作為行為,努力為全省工業經濟發展創造寬松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