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21日訊 昨天,省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甄鋼,向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作了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黑龍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報告。《條例》實施以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乾流水質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大馬哈魚等魚類等大量回歸松花江。
報告顯示,《條例》實施以來,松花江乾流水質由中度污染轉為輕度污染,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為5.51mg/L,達到Ⅲ類水質要求;出境同江斷面周達標率從2007年的44.2%提高到92.3%,溶解氧含量平均7.74mg/L,達到國際通用評價治污成效指標一類水體標准,鱘魚、烏蘇裡白鮭等稀有魚類重現江中,大馬哈魚大量回歸,跨界水體水質明顯改善。
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項目全面落實『十一五』規劃,列入規劃的116個項目全部如期完成,在全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在完善污染防治綜合管控體系方面,在松花江沿岸確定了30家省級重點監管的環境風險企業、48家環境監察重點企業,建立三級防控體系,全面完成了松花江流域污染物減排任務。通過造林綠化、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等措施,促進松花江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報告指出,《條例》實施中,還存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部分項目實施緩慢、對《條例》執行不到位等問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水污染防治有效開展;加大資金投入,確保《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加大政策扶持,確保污水處理廠的長期穩定運行;加強農村環保,確保面源污染防治取得成效;加強執法監督,確保《條例》得到深入貫徹實施。